个人信用报告可上网查询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首先可提醒人们合理消费,及时缴费或还款,避免个人信用不明不白地背上了污点;同时,个人征信报告仅限本人查询,且登录必须输入本人详细的个人相关资料,这能够较好地保护个人隐私。而央行此前也有规定,个人信用污点仅保存5年,既避免了将有过不良记录的用户“一棍子打死”,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又延续了银行与客户之间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契约关系。
银行作为最主要的金融机构,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银行为了维护经营效益,约束和规范市民诚信有序地使用银行资金,避免或减少不良资金的出现,所建立的“个人征信报告”制度,不仅让有过不良记录的市民在使用银行资金上受到限制甚至遭到拒绝,甚至在就学、求职等方面还曾发挥过“参考”作用。因此,“个人征信报告”制度对银行来说是个“护身符”,但对普通市民来说却可能是个“紧箍咒”。
目前,相当一部分消费者金融意识淡薄,往往在不经意间“犯规”。比如,信用卡在中国普及已有多年,但如何正确使用信用卡却仍让部分消费者疑惑,许多人在办理信用卡业务的时候,对银行工作人员交给的合同看都不看,潇洒签字完事。殊不知在这背后可能隐藏很高的信用风险。笔者就曾因为不懂规则,信用卡上仅欠了26元钱逾期未还,结果在银行申请房贷时遭拒。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信用“降风险”比“网上查”更重要。也就是说,银行应提高个人信用污点录入门槛,降低市民的信用风险。比如,严格定义恶意欠款、透支行为,避免市民因不懂规则或一时疏忽而误留不良记录;合理确定并提高欠款、透支资金额度,适度延长逾期时间,给市民自我调节留下比较宽容的空间,避免更多市民“被污点”。与此同时,优质的金融服务不光是工作人员的言行与态度,更应该是业务规定的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