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辽阳市各家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但由于银行存在突击放卡、大学生用卡不当以及银行操作不规范等原因,信用卡年费违约问题凸显,影响到个人信用报告的公信力,应引起关注。
违约现状
信用卡年费违约现状主要有比例高、金额小、非故意等特点。调查显示,各银行不同程度地存在信用卡年费违约问题,部分银行比较严重。以辽阳市某国有商业银行为例,因欠缴年费而出现违约的有2000户,占全部违约量的1/3。由于各银行年费收取金额在25200元不等,其违约金额通常也不是很大。为鼓励用卡,各家银行都实行了达到必要刷卡次数则免次年年费的规定。根据我行了解,有部分持卡人对征信系统不了解、信用意识不强,认为晚几天还款没问题,导致拖欠年费,但大部分是因为不了解银行政策,或是由于意外激活信用卡,又没有达到规定刷卡次数以致扣收年费,无主观故意,也非还款能力不足。这种情况以集体办卡客户最为突出,如高校学生、保险公司代办员等团体客户持卡人最易出现此类信用污点。
各银行处理信用卡年费违约信息的方法不同。在是否需要激活才产生年费问题上各家银行标准不同,处理相关征信信息的方法也不同。有的银行表示即使信用卡未经激活也产生年费,但是经客户申请可以返还年费,并在征信系统上修正相关信息;有的银行规定不激活不产生年费,但当客户表示不知情的情况下激活信用卡并造成年费违约的行为,可以出具违约属于欠缴年费的证明,但相关信用记录不予更改。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业务竞争加剧,银行对部分高校在校学生和保险营销人员等群体发放信用卡。这类信用卡均有一定针对性和便利条件,如针对大学生发放的具有异地存取款免费服务的准贷记卡。但这类信用卡一般透支额度较低,难以发挥信用卡功能,不过银行仍然定期收取年费。
调查显示辽阳市5家开办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有两家银行办理过此类业务。其中一家银行向在校大学生发放的信用卡有两万多张,虽然信用卡数量占该行全部发卡量的1/3以上,但有 50%的持卡人没有启用,属于睡眠卡;有30%的启用了但无消费记录;正常使用的仅占20%左右。另一家银行向大学生客户发放信用卡1000多张,占该行全部发卡量的1/10。由于该银行规定,即使信用卡不激活,也将按期扣收年费,因此学生持卡人年费违约的风险较大。
产生的原因
信用卡发放节奏严重失衡,突击放卡易造成年费违约。突击放卡为银行带来更多客户,但同时也为银行管理信用卡以及个人管理信用卡带来诸多困难。一方面由于放宽条件,大量不具备用卡条件的客户存在使用率低、违约率高等问题,影响银行资产质量;另一方面,一人多卡现象非常普遍,个人管理信用卡难度加大,容易导致不及时还款、欠缴年费等问题,进而导致信用记录受损。
部分银行没有严格按章操作,导致持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卡并由此产生年费违约行为。信用卡一般经客户本人申请才激活开通。但在具体操作中,银行为减少睡眠卡,人为放松激活条件,在未经持卡人(尤其是学生等团体客户)同意,或者未详细告知持卡权利及义务的情况下,代为激活信用卡,导致持卡人未能知悉各项规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扣收年费导致违约。
客户及时、准确获取年费信息渠道不畅。一是由于申请表内容较多,含个人填报信息项、领用合约、广告等内容。其中领用合约部分基本在20多条、40008000字不等,而且字号太小,单纯依靠合同文本容易造成客户不能详细了解信用卡收费及由此可能导致的风险。二是各家商业银行均有通过邮件、短信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还款的渠道,但很少有银行通过以上方式在适当的时间通知客户预留年费,只有在客户余额不足扣收年费产生违约的情况下才通知客户,而此时已经造成客户信用污点。三是缺乏针对年费问题的征信宣传。通过近年来人民银行的征信宣传,个人客户对信用报告的了解已经有了很大提升。但宣传主要是科普式的大众宣传,针对容易违约的特定人群、特殊个人银行业务的宣传仍然不够,这类征信知识难以在大量信息中直接引起受众的注意。
负面影响
一是导致大量信用报告传达信息不明确,影响信用报告可用性。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个人信用报告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审贷的重要依据。由于欠缴年费而导致个人信用污点,尤其是违约次数较多的客户,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很难通过审核。这部分年费违约由于金额较小,客户没有主观故意,且发现信用记录受损后大都能还清本息,所以能否判定这类信用污点为信用风险仍有待商榷。这就导致银行解读信用报告困难,在审贷过程中难以区分此类客户与故意、长期拖欠大额款项的风险客户,信用报告作为甄别信用状况工具的作用受到影响,公信力受损。
二是极易导致银行与客户纠纷。客户在申请贷款或者办理信用卡遭到拒绝时,通常会持信用报告到人民银行咨询。征信管理部门在现场解答客户问题时很难判定是由于拖欠透支款项还是由于扣收年费导致的信用污点,一般要通过客户本人到发卡行查询才能最终确定,过程比较复杂、费时,且客户通常都要质疑银行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尤其是银行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激活信用卡,更容易导致纠纷。
政策建议
建议征信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信用卡信息等征信业务,研究制定年费问题导致的负面信息解决办法。
一是对于未激活而扣收年费并导致负面信用记录的情况,拿出可操作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提出了新的要求,严禁对未激活信用卡收取年费,纠正了部分银行的做法。因此从维护信用报告客观、公正的尺度,对文件生效前产生的遗留问题制定相应的补救办法,比如要求商业银行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统一在信用报告个人声明部分加载相关信息。
二是对于持卡人不知情情况下激活信用卡并导致年费负面记录,建议征信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操作办法:或者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处理此类异议过程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修改信用记录;或者给出商业银行不予修改的依据。只有明确了操作办法,才能规范商业银行按照一个口径操作此类问题,从而保证信用报告的客观、公平和公正,维护信用报告的公信力。
商业银行做到充分告知,人民银行进行专项宣传。商业银行在客户办理信用卡过程中应充分告知相关费用收取规定,并且在年费扣收可能导致信用污点前催收应还款项,避免客户欠缴年费出现负面信息后才通知客户。
另外,建议商业银行针对集团客户或者办卡集中人群比如高校学生等群体,以《致信用卡用户一封信》、“正确使用信用卡专题讲座”等形式,让用户知晓和理解信用卡年费扣收的时间、金额以及免年费的条件,引导客户合理使用信用卡,防止发生因年费扣收问题导致信用污点。
征信管理部门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商业银行,针对在校大学生等特殊用卡人群特点,围绕信用卡使用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信用卡与信用记录的关系开展专项宣传,提示持卡人正确使用信用卡,针对具体问题,提高个人信用意识,从而提高全社会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