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票联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我们之前的确发放了一批万事达虚拟卡号,使用者可以通过境内储蓄卡对这一虚拟账号进行人民币充值,然后就能在支持万事达支付的境外商户使用,也即通过虚拟卡号完成境外支付,但目前虚拟卡号的发放已经暂停。”
公开资料显示,易票联成立于1999年,在2011年获得央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及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目前与国内30多家主要的银行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合作,也是中国银联和万事达卡国际清算组织成员机构。
今年3月,易票联与万事达就“万事达卡全球付”项目展开合作,全球付业务也称“虚拟信用卡卡号”支付,通过银行卡与全球付虚拟卡号的捆绑或圈存,实现虚拟卡号互联网支付,无需开通网银。而与国内信用卡的支付要素一样,全球付也需要输入卡号、持卡人姓名及CVC2码,全球付能在有万事达卡标识的网关中使用。
“无论虚拟账号还是有实物载体的卡号,实际上都是一张卡片,”上述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境内持卡人通过人民币账户向万事达的外币账户充值,事实上等同于万事达卡发行了人民币卡,而这是央行目前尚未放开的。”
支付公司的国际化业务并非新鲜事。“一般来说,支付公司的跨境支付都与中资银行合作。”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人士表示,“而易票联发行万事达虚拟卡的模式则只在这两家机构间进行,万事达在事实上成为了一家发行人民币卡的‘银行’,确实在打监管的擦边球。”
早在2007年,外汇局就批复支付宝办理境外收单业务,允许其为境内个人在境外网站购买的商品提供代理购付汇服务;2009年又批复财付通开办同类业务。2011年3月后,外汇局则以央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为基础,形成了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方案。
以支付宝的跨境业务为例,一端是开拓境外商家,2007年8月起,支付宝就联合中行等推出海外购物业务,开始帮助国内消费者在海外网站购物,目前已有约600家海外合作商家;另一端则是吸引境外用户,2008年起,支付宝陆续在港澳台地区推出VISA及万事达支付服务,使得开通VISA和万事达3D认证的信用卡用户通过支付宝完成付款,从而实现在境内的淘宝等网站购物。
“监管部门希望第三方支付一定要找境内的中资银行合作一起推进跨境支付,这样有利于风险管控。”另一位接近监管部门人士则对本报记者透露,“易票联发行万事达虚拟卡被叫停,也因为其绕道中资银行,使得跨境交易情况难以被监管。”
该人士继续说:“事实上,在第三方支付公司创新业务方面,尤其这些涉及境内外资本流动的领域,监管部门希望他们与境内银行多合作,因为银行可以作为其中一道防火墙,需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使得第三方支付的合规业务能够被及时监管到。”
本报记者还独家获悉,央行正计划修改早年的银行卡联网通用相关文件,新起草的文件将避免对中国银联有明显指向性,并对国内卡组织和国际卡组织的业务做出明确准入标准和业务规范等;新文件最快将于年内发布。
未来的人民币卡市场或注定“硝烟弥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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