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官司赢得真不容易。决定起诉时,我的律师刚结婚,现在孩子都出生了。”昨天,邓先生拿着一份盖有大红印章的二中院终审判决书,对记者如此感叹。
2011年11月7日下午,邓先生的银行借记卡被人用伪卡在广州盗刷了30.45万元。今年5月7日,北京市二中院撤销一审判决,认为银行卡系统存在背面磁条信息容易被复制的安全隐患,终审认定银行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的违约行为,判决银行全额赔偿邓先生所有损失及相应利息。
前年11月7日下午,邓先生的手机接连收到银行两条短信,告知他的借记卡在两分钟内在广州先后发生两笔大额交易,分别为15万元和15.45万元。当时,邓先生正在北京的办公室里开会,卡也在手里,并没有注意到短信。第二天上午,邓先生一看到短信,赶紧向银行客服电话报案并挂失,随后又去公安机关报案。直到现在公安机关的侦查还没有结果。
根据从公安方面了解的情况,刷卡人在广州一家通讯器材行分两次刷卡共买走50部苹果4S手机。这两笔消费的底单签名为“杨文杰”,并非邓先生的名字。监控录像中显示的刷卡人也明显不是邓先生。更重要的是,刷卡人所用的卡背面是白色,并非邓先生真卡所用的黑色。
在与银行交涉无果后,邓先生将银行告到了法院,要求全额赔偿自己的损失。而银行认为,刑事案件没破之前,不能确认自己有责任。此外,邓先生以前在广州多次刷过这张卡,以前也曾让别人代为刷卡签名,他也有没保护好自己个人信息的责任。
去年2月,一审法院曾以涉嫌犯罪为由将这一案件移送至公安分局。但公安方面认为,邓先生起诉银行的民事案件与正在侦查的银行卡诈骗案没有必然联系,公安方面无法对银行有无过错进行判别,所以将此案退回,法院又重新审理。
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伪卡在异地盗刷的事实。法院认为,银行未能准确识别伪造银行卡,导致邓先生存款被盗,银行已构成违约;而邓先生作为持卡人也应该妥善保管银行卡及其密码,防止因密码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结合这些情况,一审法院判定银行和邓先生均要担责,判决银行赔偿邓先生12.18万元及利息,即被盗刷资金的40% 。
对一审结果,邓先生表示无法接受,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认为我没有管好自己的密码和银行卡,但事实上这卡一直都是我亲自携带使用,除了上网转账就是刷POS机消费,连ATM机都没用过。所谓别人代刷签名,也是我妻子跟我一起买单时帮签了个名,密码也是我自己输的。银行根本就没有证据证明我故意泄露了密码。”在邓先生看来,不管密码对不对,POS机不能认出真卡伪卡,就是银行没有尽到责任。
银行方面对一审结果也不满意,同样提出上诉。银行坚持认为,邓先生应该是将密码等信息告诉了别人。在刑事案件没有结果前,无法确认银行的责任。银行的律师一直强调:“如果是伪卡盗刷,那么银行卡的卡号、密码等信息是谁泄露的?”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最终认为,银行对储户信息有安全保障义务,即银行首先要对所发的银行卡本身的安全性予以保障,防止储户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被轻易盗用,其次银行应保证其服务场所、系统设备安全适用。根据查明的事实,邓先生的真借记卡并没有进行交易,而犯罪嫌疑人利用伪卡在POS机刷卡使用,表明该借记卡不具有唯一的可识别性,从一个侧面证明了银行卡系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主要是指银行卡背面的磁条信息容易被复制的安全隐患。
银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的违约行为。同时,银行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邓先生没有妥善保管或合理使用借记卡,因此一审判决邓先生要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终审判决银行全额赔偿邓先生所有损失及相应利息。
对于二审判决结果,邓先生表示很满意,他认为这才是真正维护了持卡人的权益。尽管如此,他还是想提醒读者尽早去办IC卡。“打官司这一年多,我也自学了很多银行卡方面的知识。现在伪卡盗刷猖獗,主要是因为磁条卡不安全,信息很容易被窃取。如果换成IC卡就好得多。现在其他国家都在推广芯片卡,听说如果在境外磁条卡被伪卡盗刷,就是发卡行负全责。中国也必须加快这个进程。”
而银行方面对终审判决表示很遗憾。银行方面认为,现在采用的银行卡系统都是国家统一标准的,不论是ATM机取款,还是POS刷卡消费,账户信息必须可读而不是识别卡的真伪。如果仅仅因为可能存在“克隆卡”交易,就认定国家银行卡技术缺陷和不安全,就判定银行承担全部责任,将产生怂恿银行卡犯罪的负面效应。犯罪分子完全可以采取跨地区或境内外勾结的方式,复制同样信息的克隆卡,由一方在异地用伪卡消费,另一方持真卡向警方报案,诈取银行资金。
公开报道显示,各地伪卡盗刷案件时有发生,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却不尽相同。有的是判银行全额赔偿,有的则像本案一审判决一样判令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但承担的比例不尽相同,有三七开、二八开,也有四六开。而在伪卡盗刷的纠纷中,大部分银行都会指出是客户没有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和账户信息,不愿担责赔偿。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杨再平就此指出,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是伪卡盗刷,这种情况原则上是银行负责的,因为银行有责任去识别银行卡的真伪。杨再平还表示,如果有此类纠纷,消费者可以向银行业协会进行投诉,协会可以帮助查处。
业内人士认为,法院判决给遭遇类似伪卡盗刷的持卡人带来了福音,也会促进中国银行业加快系统改造,尽早普及更安全的金融IC卡。针对以上案例以及市面频繁出现的伪卡盗刷现象,记者就此调查,看各大银行遇到这种情况都是如何处理的。
昨天,北京农商银行银行卡部负责人表示,一旦碰到这种情况,持卡人应第一时间就近找银行网点或ATM机取100元,或者找POS机刷卡消费,留取凭条作为证据并报案。报案后,银行如何处理这类案件呢?某大型股份制银行信用卡部张先生向记者介绍业内的惯常做法。
真卡被盗刷拨银行热线
张先生告诉记者,邓先生被盗刷的是借记卡,被窃取的是他自己的资产;还有很多市民被盗刷的是信用卡,案发时受损失的是银行的授信,并非持卡人的自有资产。因此,法律对借记卡的保护更严格。“我们希望能提示客户,一定要注意用卡安全,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及密码,切勿借给他人使用,关注自己的账户变化情况,有任何异常现象及时与银行联系。”
该人士介绍,对于信用卡盗刷,有两大类情况。一种是持卡人的真卡丢失或被盗抢,盗刷的是真卡。现在不少银行的信用卡都有48小时以上的失卡保障,出现意外后,第一时间就要拨打银行信用卡热线,只要符合条件,就能享受这一保障。一般来说,白金卡可以全额保障,而普通信用卡会根据额度不同设有上限。
伪卡被盗刷调查需时间
第二种情况就是伪卡盗刷。这类案件的情况很复杂,不同个案的具体细节不同,处理结果也可能不一样。由于整个调查过程涉及发卡银行、卡组织、收单银行、商户等,部分交易还涉及三方支付公司等,因此整个调查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比如,银行有专人调查持卡人是否存在与人恶意串通等道德风险。他们会通过持卡人的信用记录、消费习惯、刷卡商户的信用情况、商户与持卡人的关系等多方面的信息进行研究判断。
发卡银行需要得到整个交易环节中各方的确认后,才能审慎严谨地将交易调查情况回复客户。如经调查后发现,持卡人在此过程中的确无责,最终也无需客户承担相应损失,将会根据调查情况由各责任方进行承担。比如,如果银行与收单商户之间有明确的收单协议,要求商户认真核查刷卡人的签名与银行卡背面的签名是否相同,一旦发现盗刷的签名完全不对,那么依据协议应要求商户赔偿。
伪卡盗刷赔偿需诉讼调解或法院判决
“银行卡交易流程有自己的行业规则,涉及多个环节,不可能任何环节都有权随时叫停,而要按规则来,否则正常的程序就乱套了。”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按照国际银行卡组织的规则,银行卡交易一旦刷卡成功,即表示该银行卡交易实际已发生,发卡行无权阻止国际银行卡组织进行资金清算,但发卡行事后可以向国际银行卡组织发起争议处理。
“银行不可能随随便便就把钱"赔"给哪个客户。很多事实都需要司法部门来认定。即便最后银行要承担全部责任,也要有法院判决,才可以出这笔钱。”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对于伪卡盗刷的赔偿,一些银行特别是大型银行也希望客户通过诉讼调解渠道来解决。
目前常用的磁条卡只要从读卡设备的读取槽划过,资料就会被保存下来。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要想消除银行卡盗刷现象,最有效的行动就是让银行卡由现在的磁条卡向芯片卡升级。
根据央行拟定的时间表,2011年至2012年底前,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步发行金融IC卡;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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