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网友为了申请经适房“挖空心思”,竟还把招数“晒出来”,让人觉得相关制度还存在一定漏洞,现摘录如下:
我是这样申请经济房的:1,夫妻二人的存款已经被转移,存款暂时转移到了父母、兄弟姐妹的名下;2,深圳现有的房产是在父母的名下,刚入户深圳时就盼着整套经适房,所以只能出此下策;3,对家庭总资产表示质疑的,不好意思,跟你们解释一下,前些年下岗后,自己创业开了个小公司,收入不错,却没人知道;4,知道要申请经适房了,年前刚把去年买的小车转让给了朋友,咬咬牙,加入了挤公交大军;5,妻子的公司领导真够哥们,7000多的工资竟给写成了1100元,幸好比市内最低工资高一点,要不然真没人相信,领导真是太有才了;6,为了响应市住建局申请经适房的号召,年前将二十几万元的股票割肉出局,损失我3000多大洋,都是这房惹的祸;7,最后再问一句,俺超生的BB没敢在深圳上户口,这不影响我申请经适房吧?
部门领导回应
李荣强:说到“豪车门”事件,我们首先要感谢媒体的监督,正是通过媒体的有力监督、通过社会公众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我们的工作才更加趋于完善,也正是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才能做到更加公平和公正。媒体报道豪车门事件时正是我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申请工作开展之初(现已进入各区复审阶段),为进一步严格审核程序,广泛引入社会监督,我们对一些工作环节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如延长街道初审和区复审阶段的时间,将以往初审阶段在街道公示的做法改为面向全社会公示,增加复审公示环节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一线工作人员的操作,提高对违规申报者的威慑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我们实行的“九查九核”,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我们都要做审查核实,这些措施在全国来说都属于比较严格的措施。在前面经验的基础上,我们还在做进一步的思考。比如说,在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人资料的过程中,申请人的存款和证券比较容易转移,所以我们就考虑是不是能通过信用卡的消费记录检查,来审查家庭成员的消费水平是否与收入、家庭资产相符合。一个低收入的家庭,如果一个月汽油费支出就有2000多,这肯定不正常。
我们曾到江苏泰州去考察,他们那里的做法是政府和保障对象先共同拥有保障房产权,10年、20年以后保障对象才能拿到房产全部产权,在没有拿到全部产权前保障性住房不能上市交易。我觉得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网友态度
建议深圳在全国率先取消保障性住房的出售,全部改为廉租房。对于转移资产虚假申报的情况从机制上虽然不能完全杜绝,但申请廉租房相对政府保障性住房获利空间较小,相当一部分虚假申报者会主动放弃。
——网友“无便是有”
为啥香港有那么多的现成经验我们不去学习,老是在这里讨论东讨论西的,经济适用房就是要只租不卖,三年再查有条件买房的,就请退租,没条件的就再续租。那些隐瞒收入转移财产的就罚款或什么的,要来真的要动硬的。
——网友“liuyingermi”
委员声音
市政协委员欧阳文道:
我认为实行只租不卖是最有效堵截违规申请保障房的做法。深圳流动人口很多,在土地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我们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购房需求,为了解决更多市民的住房需求,只租不卖的方式能把有限的房源盘活起来,实现使用率的最大化。可能租房的方式与大多数市民“有房才有家”的传统观念不吻合,但深圳年轻人多,建议政府可以加强这块工作的宣传,引导年轻人改变观念,让更多人愿意选择租住经济适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