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信用卡持卡人来说,新年有了一个新的好消息:两种情况下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昨天,记者了解到,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近日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要求相关商业银行建立信用卡容差容时还款机制。
公约要求,相关商业银行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另一方面,相关商业银行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第三,相关商业银行于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持卡人进行还款提示。
第四,相关商业银行可提供多个账单日供持卡人选择、更改。
自律公约还对信息披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充分揭示信用卡计息规则的涵义,应在信用卡申请表中以突出字体明确说明计息规则,并通过网站等宣传渠道提供计算规则及模拟案例。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客户对银行业务计息、收费标准及相关风险享有充分知情权和选择权。
记者了解到,上述规定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市内多家商业银行信用卡部门人士表示,预计总行近期将会根据自律公约相关规定对信用卡条款进行修订,届时将严格按照新规执行。
上述人士表示,在上述信用卡新规执行以后,信用卡持卡人还款晚三天以内,将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还款时仍欠款10元以内,也不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只需在下期账单内还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