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追逐利益,POS跳码越发的离谱!不仅套取优惠类费率,更是大肆用了公益通道,成本竟然是0!哪哪都是违规啊!这样做真滴好么?
众所周知,套卡早就成为了POS代理商推广的一个重要卖点,问题是在这种POS上刚套就被降额甚至封卡,POS商户还敢用吗?
POS收单行业乱局依然在持续,疯狂的拓展市场、套扣、跳码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银联的追偿、商户费率被调高、被封停,信用卡也因在这种POS机上刷卡导致被封,被降额,代理商也在抱怨中不断的遭遇商户的辱骂。
在遭遇了多次的封停、额降之后,较多的商户开始放弃看似诱人的手刷,选择无卡支付或者传统POS机以寻求安全感!
目前市场上二清机泛滥,由于部分使用大商户模式,导致信用卡的消费记录呈现混乱的状态!如小李在上海生活,其在A店铺消费了一笔100元的交易,对方使用的二清POS机在银行的登记信息可能不在上海,而是另一个城市。一旦小李当天又在其他商家办理的二清POS机消费,遇到同类情况的话,就会出现一张信用卡一天之内在几个不同城市的刷卡记录,此类情况非常容易被银行监控查封!
导致一堆亲朋好友的信用卡被封……
许多人有这样的遭遇,信用卡刷了1000元,结果到期因各种原因只还了900元。本以为产生的利息是以剩余100元为基数,没想到银行竟然霸道地以1000元为基数计算!
多数用户有苦说不出,因为在许多银行的信用卡条款中说的很清楚(以建行为例):
甲方在对账单规定的到期日还款或之前偿还了全部欠款的,对账单所载消费交易可享受最长50天的免息还款期,否则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计收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甲方未在到期划款日或之前偿还全部欠款的,全部应还款项(含甲方已还部分款项)不享受免息还款期,自银行记账日起按规定利率计算透支利息。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在遭遇类似情况后,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虽然最终胜诉,但没有相关规定的约束,信用卡用户依然没有安全感。
今天,最高院发布公告称,要主张信用卡按剩余还款计息。这对广大信用卡用户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最高院:支持按剩余还款计息
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号发布了一则《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
本规定所称银行卡民事纠纷,包括借记卡纠纷和信用卡纠纷。本规定适用范围为持卡人与发卡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特约商户等相关主体之间因申领、使用银行卡等行为产生的民事纠纷。
其中,针对信用卡透支(全额支付利息条款的效力)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表示:
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并已偿还最低还款额,其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卡行对“按照最低还款额方式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应按照全部透支额收取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的条款未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透支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发卡行虽尽到合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但持卡人已偿还全部透支额百分之九十,持卡人主张按照未偿还数额计付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