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多家银行举行的“向人民汇报”述职评议活动现场,公开承认与第三方催债公司合作向市民追债,其中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南京银行等三家银行的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或相关分行。
据了解,目前催债外包行为主要发生在信用卡领域,公众普遍认为银行此举涉嫌泄露客户隐私,银行表示合作的催债公司都是正规公司,且签有保密协议。专家则表示,银行委托催债公司催债实属无奈之举,而且成本不低。无奈的背后,是银行应对目前信用卡业务扩张的营销模式进行反思。
“我们行里应该说是有第三方合作的催债公司,众所周知,因为催收的业务相对比较简单,同时工作量又比较大,我们聘请了一些公司。”尽管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魏铨在现场谨慎地解释,但依然无法平息公众的不满。
“涉嫌侵犯客户隐私等权益”,是公众不满的焦点之一,不少质疑的声音集中在“银行有何权利将客户的个人信息转交给第三方催债公司?”,而更有人担忧催债公司获得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将这些信息转卖他人,被用于其他涉及商业利益的活动,从而损害持卡人的利益。
对于催缴外包是否有依据,某商业银行有关人士表示,银监会对此早有规定。记者查询了银监会网站,2009年7月16日发布的银监会第6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第13条中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
据记者了解,委托第三方催债在银行业内并不是近期才出现的,早在2008年,就有媒体报道,银行内部电话催收信用卡欠款,98%的持卡人会还清欠款,对于剩下极小部分,银行就委托专业催收公司负责。此外不光是在南京,在全国其他地区银行催债外包也是业内常见的做法。对此,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一方面是如果一笔一笔的去催缴的话,数量比较多,比较费时费力;另一方面银行派自己员工去催缴,人力成本也太高,所以将这部分业务外包出去也是出于控制成本的考虑。
银行将催债外包确有自己的“难言之隐”,虽然银行与讨债公司合作并未违反相关法律,也合乎银监会的规定,但一旦在讨债过程中出现比如暴力讨债、骚扰式的讨债等行为,银行也难逃干系,有关专家表示,在合作的同时加强对这些讨债机构的监管也是必要的。
“银行现在委托的第三方都是经过银行审核过的有资质的公司,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不会随意将客户的信息泄露出去。”某银行信用卡部门员工告诉记者。另外,据其他有关媒体的报道,能与银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大部分是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或咨询公司,“催债公司”只是通俗说法,由于催债公司本身的灰色性质,很容易造成舆论误读。
特别是今年以来,由于经济下行以及监管部门清理咨询、顾问类手续费等不规范收费,导致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直线下降,上市银行三季报显示,有10家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同比增幅遭腰斩,最高者降幅超过九成。在这样的背景下,为阻止中间业务下滑,银行转头在信用卡业务上发力,以各种方式促销信用卡,以期用刷卡手续费来弥补咨询与顾问类手续费收入锐减对中间业务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