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被罗湖法院判刑9个月,并处千元罚金
香港银行的信用卡申请容易且透支额度高,看准了这一点,一犯罪团伙便以帮助办理香港信用卡为由到处行骗。去年6月,陈某、张某等六人陆续到罗湖区某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托人办理香港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还没到手,捆绑的香港银行卡的存款却“不翼而飞”。
网上发帖代办信用卡
司徒某某和其男友都是无业游民,总想着怎样可以“赚点钱”,今年三月份,她在香港的汇丰银行存了钱办成了信用卡,由于香港银行信用卡有很多优点,内地人对其了解甚少,于是,她突然灵机一动,和其男友开始办起香港信用卡业务。
陈某是一名内地的生意人,经常碰到需要资金周转的情况,国内银行的贷款利率又高,这情况一直让他非常困扰。今年3月,他在58同城网看到一则消息,称可以为内地人员在香港办理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银行的信用卡,该信息还醒目地标示着香港银行信用卡的优势,包括还款额度低;可及时取现等优点都深深吸引了陈某。
于是,陈某马上联系了该信息发布者司徒某某。听到陈某如此感兴趣,司徒某某便乘胜追击,迅速地联系了陈某,并让其到深圳来,还安排陈某到罗湖口岸等候,由其带他去香港办理香港银行卡。陈某在罗湖口岸等候时,还发现一同前往香港办理信用卡的还有五、六个人。
司徒某某收取每人300元人民币的办证费用后,还要求每个人必须先办理香港银行的银行卡,并在里面存入500港币以上的存款。陈某往香港恒生银行卡里存入1000元港币,其他人也相继在卡内存入港币。
司徒某某把他们带回罗湖口岸,为套出对方的密码,“张小姐”义正言辞地说:“办理香港信用卡需要填写你们的个人资料,请将港澳通行证、护照,香港银行卡及密码等办证材料给我,我在一个月后办理好信用卡就马上给你们。”随后,陈某就跟其他人一样在司徒某某的笔记本上登记了自己的存款数额及其他资料。
卡未到手存款已被取走
一个月过去了,陈某发现自己的信用卡怎么迟迟没有收到,于是,他打电话给司徒某某。被其以香港银行出现故障需再等几天搪塞过去。再过了几天,电话已经无法接通。陈某越想越不对劲,他查询了香港银行卡的存款记录,发现存入的1000元港币已经被取走,于是,陈某马上向派出所报警。
2011年7月10日,公安机关在罗湖区宝安南路某大厦抓获被告人司徒某某。罗湖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到罗湖区人民法院,并建议对被告人司徒某某判处六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站在法庭上的司徒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供述,大约有二十多人找其办理香港信用卡,共收了六千元人民币的费用。被告人司徒某某犯诈骗罪,最终被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