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一男子,从去年11月起,便在沙坪坝、九龙坡等地,采取伪造单位印章开具收入证明,称能帮人办理信用卡的方式,骗领到6张他人的信用卡,并进行透支消费,共计7.2万元。日前,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方指控称,28岁的耿某于2009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入狱6个月,刑满释放后他又重操旧业。“2011年11月,我在网站上发布了一个专门办理高额度信用卡的帖子”,据耿某交代,他在外面用100元刻了某通讯运营商的假公章,利用假章先后帮17人开具了收入证明,而且办好了信用卡,不过他将6个人的信用卡占为己有,刷卡透支了7.2万元。今年3月,警方将耿某抓获。
检方认为,耿某以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办理信用卡,并进行透支,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建议判处耿某6~8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