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卡”产业链猖獗所暴露出来的,是征信体系仍存在不少漏洞;其中潜在的信用风险,则需征信和监管的双管齐下。
现有征信体系,大致可分为行政管理征信、商业征信以及金融征信,但三大体系呈现相对割裂状态。
因徐玉玉事件而牵扯出的手机实名制问题,最终以“一刀切”方式强力落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黑卡”销售的绝迹。据《新京报》12月8日报道,虽然30元一张的170/171号段电话卡已经消失,但150元至200元一张的已“实名”手机卡仍在销售。由身份证卖家、实名卡卖家、养卡人、套现者等多个群体构成的黑色产业链依旧在运行。
事实上,“黑卡”产业链不仅限于手机领域,还可以通过外卖优惠套利、薅电商促销的“羊毛”、购买SP爆卡获利。从线下到线上,“黑卡”产业链猖獗所暴露出来的,是征信体系仍存在不少漏洞。
现有征信体系,大致可分为行政管理征信、商业征信以及金融征信,但三大体系呈现相对割裂状态。传统商业征信是碎片化、零碎化的,分散在千万个商家之中;金融体系虽然相对完备,但也分别掌握在不同的金融服务平台上,没有形成资源共享;而行政管理征信同样存在类似问题,政府主导的社会征信体系处于起步阶段,还在逐步整合各个行政部门的内部征信资源,与商业征信、金融征信之间也没有打通。
加之移动互联网向各个行业的扩展,进一步造成“虚拟化信用”的巨大产业,如果监管和征信没有跟进,必然会形成灰黑地带。
“黑卡”产业链正是利用了人性弱点,通过利益诱导、现有信用管理体系漏洞和“黑”科技而催生的灰色生态。长期以来,部分商家在商业信用上失守底线,随意泄露甚至贩卖客户个人身份证信息,电信运营网点对行业规则信用的重视程度不够,以所谓“代办”而让骗子有机可乘。
更令人担忧的是,面对网络的跨领域性,以区域为主的行政监管模式明显滞后,如此一来,监管和征信的双重缺失,致使“黑卡”产业链得以迅速扩散。
因此,要应对“黑卡”产业链潜在的信用风险,征信和监管需双管齐下。以立法监管为例,国务院虽然颁布了《征信管理条例》,但只规范了以征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部分信用行为;而信用体系建设涉及范围广泛,亟须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与之相适应。
相比之下,美国则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电子资金转账法》、《隐私权法》等法律,将征信产品的加工、生产、销售、使用过程都纳入监管范畴,更能保证征信体系的规范运行。
此外,完备的征信监管才能推动各行业在征信规则上的严格遵守。在政府征信监管体系中,司法、公安、金融、电信各个部门如何形成协同管理机制,避免多头执法带来的管理盲区?而在政府征信监管外,目前不少互联网平台已开始自建商业和金融征信网络,打击“黑卡”等黑灰产业链,上述市场化的征信机构又应如何发展?
笔者以为,一方面,政府部门一方面要秉持开放态度,鼓励互联网平台运用技术等资源,整合优化更多商业和金融信用,甚至与政府征信部门共享;另一方面,则要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适应互联网发展的在线征信监管,界定其责任边界,避免公众信用陷入无保护状态。
归根结底,“黑卡”产业链现象是征信监管与反监管之争,需要立法与执法双向完善、线上与线下联动、政府监管与市场化自律同步,为公民个体信用权益,以及社会信用构建保护网络,如此也能推动国内征信业的成熟壮大,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又一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