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客户:
随着好享贷业务的不断开展,为完善和提升产品功能,为您提供更加灵活、贴心的服务,自2011年10月24日起,交通银行信用卡好享贷业务将作如下优化:
1.新增分期期数修改功能。客户可以在好享贷额度有效期内根据自身所需,修改好享贷业务的分期期数。新的分期期数将适用于修改生效后发生的消费交易,之前发生的交易仍适用原分期规则。此服务适用于已成功签约好享贷且仍处于使用有效期内的客户和新签约客户。
2. 新增单笔分期最低金额限制。好享贷交易入账后,其入账金额需大于等于最低入账金额,此交易方能自动分期;若低于最低入账金额而未能自动分期,客户须在当期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此处所指入账金额,是指银行根据客户账户与交易近况最终记入信用卡账户的金额;在账户存在溢缴款,或者客户以预授权方式付款时,预授权完成交易金额低于预授权交易金额等情况下,好享贷入账金额可能低于交易金额。此处所指最低入账金额(默认为¥1500),是指好享贷交易自动分期时对入账金额的最低金额要求;只有当好享贷交易的入账金额大于等于此金额,好享贷交易才会自动分期。此服务适用于已成功签约好享贷且仍处于使用有效期内的客户和新签约客户。
3. 开放第三方支付公司商户(商户类别代码为3999)、汽车原件商户(商户类别代码为5013)允许进行好享贷交易。已签约好享贷的客户在这两类商户的交易,如交易金额大于等于约定的交易起始金额,此交易将优先使用好享贷额度。此服务适用于已成功签约好享贷且仍处于使用有效期内的客户和新签约客户。
感谢您对交通银行信用卡一如既往的支持!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本文转载自:http://creditcard.bankcomm.com/bcms/announcement/4623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