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操作指引
注意了,纳税信用A、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如下操作时限内登录我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https://fpdk.gd-n-tax.gov.cn)勾选、确认所属期为5月份需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由于所属期为5月份的纳税申报期限根据不同纳税人有不同规定,发票勾选、确认的最后操作时限也相应不同: 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为6月20日,发票勾选、确认最后操作时限为6月18日;2016年5月1日后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限为6月27日,发票勾选、确认最后操作时限为6月25日;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营改增样本企业纳税申报期限为6月10日,发票勾选、确认最后操作时限为6月8日。
2.纳税人应在发票勾选、确认的最后操作时限前完成发票的勾选、确认操作,再进行纳税申报。
3.纳税人在纳税申报之后到6月27日期间不得再进行发票的勾选、确认操作。否则,这部分勾选、确认的发票将无法纳入所属期5月份的申报抵扣,也不能参与所属期6月份的申报抵扣。
上述纳税人也可以采用发票扫描认证方式,但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所属期为5月份需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认证工作。
另外,纳税信用C、D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时不能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发票勾选和确认操作,仍需要在5月31日前完成所属期为5月份需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认证工作。
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和确认发票,只需下面这几步:
1.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或税控盘,然后使用IE浏览器(建议IE8以上的浏览器体验更佳)打开本系统的网址(https://fpdk.gd-n-tax.gov.cn),输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
2. 登录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主页面中,上部分为系统的主要功能菜单,包括:发票勾选、批量勾选、确认勾选、发票查询、抵扣统计等功能菜单。工作台区域用户可以看到当前年度内各月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勾选确认情况。
3.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自动返回相关的查询结果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发票进行勾选操作,在本次需要勾选的发票全部勾选完成后,可以点击“保存”按钮,即可将本次勾选的操作进行保存处理。
4.针对发票数据量较大、逐票勾选模式不太适用的纳税人可选择批量勾选功能模块。
5.完成本次所有发票的勾选操作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勾选和撤销勾选的发票汇总情况,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所有勾选发票的保存操作。
6.若发现还有未勾选和确认的发票,重复上述3-5步操作。注意: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已取消自动确认勾选发票的功能,已勾选发票超过操作时限仍未手工确认的将不能参与本期的申报抵扣,系统自动回退到未勾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