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法制办公布《陕西省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于12月31日前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该《条例(征求意见稿)》与国家此前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形成互补关系。这就意味着,个人信用信息报告中的内容将逐步增加,除了个人的身份识别信息作为基础信息外,还会包括贷款、信用卡消费、还款记录,甚至还会有关于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拖欠员工工资企业会有不良记录
《陕西省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确定:省信用信息工作机构(省联合征信中心)具体负责全省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披露工作。
该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的信用信息征集,除用于识别个人身份和基本情况的信息外,还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判决和强制执行信息、从业资格信息、行业禁入信息、荣誉信息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其他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
这里面采集的信用信息很有可能就包含个人支付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的信息,以及法院民事判决、欠税等公共信息。
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省联合征信中心对于信用信息的收集将先从企业入手,个人信用信息收集和披露会相对滞后一些。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企业,不要小瞧政府部门对于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因为征集信息中还包括企业年度审计、审核情况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情况;拖欠社会保险费和行政事业性费用的情况;拖欠、骗取、逃避交纳税款的情况;违法用工、拖欠员工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生效的行政处罚和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信息。
虽然政府部门在依照有关规定出具信用信息报告的时候不会做相关评价,可一旦出现以上“不良记录”,很有可能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个人信用报告相当于“个人经济身份证”
对个人信用信息,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货币信贷统计处有关负责人形象地称其为“个人经济身份证”。
这张“经济身份证”上,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个人信用交易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婚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用交易信息主要由贷款和信用卡交易信息构成。贷款信息主要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主要包括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受关注的“不良记录”,业内人士称之为“逾期信息”。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来说,这只是一个真实的“记录者”。
“不良记录”依照国家最新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一般保存时间约为5年。
据介绍,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个人征信系统后,人们在办理房贷、车贷或信用卡时,遇到商业银行称因由个人不良信用信息不予审批的情况,开始渐渐关注个人信用信息。同时,如今也有市民在求职时出示个人信用报告,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现在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各自信用信息的市民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一天约有40~50笔。查询本人信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网点的征信部门提出申请即可获得。如果想查询他人的信息,必须有被查询人本人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