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丢了张信用卡,惨遭透支被银行催债直至被逼上法庭;一不小心迟了还款时限,被列进信用“黑名单”,只好打官司请求法庭解除……
身上越来越多的信用卡,在给市民便利的同时,也越来越增加人的隐忧信用卡官司正纷至沓来。
记者昨日采访得知,江岸区法院近两年受理涉及信用卡的纠纷案,年均超过300件,而江汉区法院统计显示,今年仅受理个人起诉银行要求恢复信用记录并赔偿损失的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倍。
今年8月,汉口张女士因信用卡纠纷与银行打起官司。据她称,今年5月手提包被盗,包内有一张信用卡,自己隐约记得曾打电话请求银行注销此卡,就没太在意。但半月后,她接银行电话后大吃一惊,说是此卡已透支2万余元,必须赶快还款。
张女士一面报警,一面与银行交涉:别人偷走我的卡,“我也曾注销此卡,这笔透支是你们失职导致”。但银行方称,没有证据显示张女士注销了此卡。
张女士起诉要求银行承担透支,并要求消除自己名下的不良信用记录。最终,因证据不足,法院以欠款及不良信用记录系卡主自身过错造成,驳回其诉求。
审理该案的江岸区法院肖法官告诉记者,类似肖女士这样“冤枉”背债、背“不守信用”之名的人并不在少数。从目前受理的信用卡民事官司来看,主要存在两大类:一是信用卡被盗或遗失,被人恶意透支后与银行形成诉讼;二是持卡人缺乏“信用”意识,或因手持的卡太多遗忘按时还款,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最终形成缠人的官司。
肖法官认为,信用卡官司增多释放的信号应引起高度重视。首先,银行对卡主的服务理念要更加到位,办卡要严格审核,防止被人冒名办卡,要严格比对客户身份信息,发现不良信用记录时及时通知客户避免扩大损失。
另一方面,每个市民要强化对卡的保护意识,既保护财产免受损失,也保护“信用”不受侵犯,对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须谨慎保管,一旦发现卡丢失要及时挂失。同时,高度关注自身信用记录,等到上了银行“黑名单”后再来维权,成本和难度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