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讯 9月4日上午,含山县林头镇居民张某在含山农行林头分理处的一台ATM机上取钱后忘记取卡,后其手机短信不断提示信用卡正在被人取钱,张某急忙赶到ATM机时,卡已不在,卡内存款被人分9次取走了18000元。含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
通过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办案民警发现,取款者是一个40多岁的较胖男子,同时发现此人是乘坐一辆油罐车离开的。办案民警立即调取沿途交通监控录像,锁定车号为冀E3F801的油罐车,经比对,坐在副驾驶位的男子疑似取款者。后在京福高铁巢湖段工地找到疑似取款者——岳某(42岁,河南泌阳人,自购一台河北邢台油罐车在京福高铁巢湖段工地运送柴油)。经审讯,岳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出受害人的信用卡。
讯问结束,岳某满脸疑惑地问办案民警:“捡到信用卡取钱是犯法的?”答案是肯定的,岳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拘,对此结果,岳某后悔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