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说,要勤俭持家,每月只给丈夫500元零花;丈夫说,这点钱根本不够花,只好办了信用卡透支。如今,这对小夫妻闹起了离婚。那么,假如离婚了,信用卡上欠下的债务该谁承担?
2009年,刘女士经他人介绍与王某相识,两人于去年1月步入婚姻殿堂。结婚后,刘女士以要还房贷为由,一直掌控着家里的财政大权,每个月给丈夫王某500元零花。而王某觉得,每月500元根本不能应付自己的日常交际,双方的矛盾由此产生。今年春节后,王某迫于无奈,到银行办理了信用卡,缓解一下个人的经济危机。为了还款,他拆东墙补西墙,前后共办了4张信用卡。
今年5月份,银行的一纸催账单引起了刘女士的怀疑,打开一看吓了一跳:不到半年时间,丈夫信用卡共透支消费了2万多元。为此,刘女士异常愤怒,拿着催款单跟丈夫争论,立即点燃了积蓄已久的矛盾。此后,夫妻俩天天吵架,感情走到了崩溃的边缘,王先生提出了离婚。
但是,就信用卡债务如何偿还,双方却无法达成协议。刘女士认为,自己辛苦操劳家务,为了还房贷省吃俭用,掌管家庭财政是应该的,信用卡是王某用于个人消费,自己毫不知情,理应由王某个人承担。但王某反驳,自从结婚以来,女方一手掌管了家庭财政大权,自己没有任何的经济自由,迫不得已才去办理了信用卡。因此,信用卡债务应该用家庭共同收入来偿还。
沧浪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指出,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本案中,丈夫王某在婚后办理信用卡并透支,主要用于正常社会交往、个人日常生活,并无恶意透支、奢侈消费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属于正常的生活类支出。因此,王某欠银行2万多元的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值班律师同时指出,当前“80后”小夫妻,大多是“房奴”一族,承担着经济、生活等多重压力,因家庭财产争议而引发离婚的情况十分普遍。值班律师建议“80后”的小夫妻应互相体谅、互相理解,多沟通、多交流,共同管理、使用、处分好家庭财产,共建和睦的小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