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很多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工薪族如何缴纳个税上。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有哪些处理方法呢?接下来卡宝宝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
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一)
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雇员取 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 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二)
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的,应将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第十四条 规定的不含税收入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中“不含税收入额”替换为“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同时将速算扣除数和税率二项分别乘以上述的“负担比 例”,按此调整后的公式,以其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应纳税款。即: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 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举例说明1:公司有一员工A,2009年4月工资4000元,企业为A承担个人所得税100元,其当月应纳税款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即应纳税所得额=4000+100-2000=2100
总共应纳个人所得税:(4100-2000)*15%-125=190元
个人实际负担:190-100=90元个人实际收到工资为3910(4000-90)元。
举例说明2:B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薪金所得30%部分的应纳税款,其当月应纳税款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2000-2000-375×30%)÷(1-20%×30%)=10518.62(元)
应纳税额=10518.62×20%-375=1728.72(元)"
希望小编以上的总结能帮助对“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不了解的蛙友们。更多相关信息,请实时关注卡宝宝网。网站汇聚了海量资讯,欢迎您的分享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