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很多蛙友并不了解其实附加减除费用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今天卡宝宝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附加减除费用的定义
根据国务院于2011年7月19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二、附加减除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是指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在减除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3500元/月的基础上,再减除规定数额的费用即 1300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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