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规则
1、所有账户积分在到期后将给予2个月的兑换周期,兑换周期届满后,所有兑换周期前所积的到期积分将做归零处理。该兑换周期内消费所累积的积分将计入下一期的有效期内。
2、所有兑换礼品均数量有限,兑完为止并不得兑换现金。
3、信用卡账户积分兑换礼品只限由主卡持卡人提出申请。该申请一经浦发信用卡中心接受,即不可取消或更改。在受理申请时,信用卡中心将按兑换先后顺序对持卡人账户积分作及时扣减。
4、礼品递送:在浦发信用卡中心成功接受持卡人申请兑换项目后,如礼品需要递送,一般将由供应商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送货上门的方式送达持卡人。所有实物项目均需由本人凭身份证签收。客户只能选择在卡中心预留的家庭或者办公地址作为递送地址。因地址不详、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或无人收货等持卡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或积分扣减等情况,浦发信用卡中心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