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公布了有关信用卡的新规,包括取消杂费、维护持卡人权益等。本期《北京晨报·金融周刊》为您解读央行放招信用卡的三大原因。
切实保护市民权益
新政使得信用卡杂费越来越少,为持卡人减负。针对这一政策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张经理指出,近年来银行与持卡人纠纷和利息费争议时有发生,持卡人权益保障制度亟待完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信用卡市场出现的新问题有必要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切实保护持卡市民权益。
同时新政规定,信用卡被盗刷将予以合理补偿。北京晨报记者采访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他表示当市民信用卡出现异常交易时,发卡银行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同时新政鼓励发卡银行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提升风险控制,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
满足持卡人消费需求
北京晨报记者参阅近两年银行年报注意到:银行在信用卡分期业务上快速发展。针对这一现象张经理指出:“刷信用卡其实是透支消费,花今天的钱办明天的事。在过去提前消费的理念并不被大众接受,但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和银行与各个领域的合作加深,越来越多的市民接受并乐意享用信用卡。”张经理表示,在当前消费环境下,有透支需求的持卡人越来越多,这使改革能更好地满足市民刷卡消费需求。
推动银行良性发展
此次新政中,几项与持卡人最为密切的问题,都规定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张经理认为:“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无疑是促发展的利好消息。”她进一步表示:“相信各家商业银行都会在提升现有客户服务品质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加大优惠力度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这是一种良性竞争,最终受益的是老百姓”。
新规前:央行规定各家商行透支利息均为0.05%,如未达到最低还款额部分还需缴纳5%滞纳金。
新规后:各行自行确定透支利息,区间为0.035%-0.05%,滞纳金取消。
举个例子:
市民刘先生账单日为每月7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25日。假设刘先生4月1日刷卡20000元,4月25日偿还了最低还款额2000元,那么刘先生5月7日账单上透支利息是:
新规前:
20000元×0.05%×23天+18000元×0.05%×13天=230元+117元=347元。
新规后:
20000元×0.035%×23天+18000元×0.035%×13天=161元+81.9元=242.9元。
新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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