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朋友买车缺钱,主动帮助办卡,竟是为了方便自己盗刷。近日,被告人刘清华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09年8、9月份,被告人刘清华听说朋友赵笑想办理银行卡买车,就主动提出帮助赵笑办理。刘清华先后为赵笑以及通过赵笑找来的六个朋友办理了工商银行信用卡8张。信用卡办好后,刘清华不是及时将信用卡归还合法持卡人,而是以持卡人的名义进行盗刷,共计透支55616元占为己有,未能归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清华使用隐瞒真相的方法,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