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您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在每月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当您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循环利息计算法则:如每期消费在最后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则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使用信用额度提取现金是从当天开始计算循环利息。请您按照每月信用卡对帐单上的金额还款,如以最低还款额还款,您能在支付循环利息条件下让您的资金流动更加自由同时又不影响您的信用记录。
循环利息计算方式:以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
举例说明:
李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8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7日; 4月18日银行为李先生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19日至4月18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本账单周期李先生仅有一笔消费——4月15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李先生本期账单的“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
不同的还款情况,李先生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7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0元。
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则5月18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16。40元具体计算如下:1000元×0。05%×22天(4月15日-5月7日)+(1000元-100元)×0。05%×12天(5月7日-5月18日)循环利息=16。40元。
什么是循环信用?循环利息的计算方法?
201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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