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通过提前还贷可以节省利息,对于“房奴”们来说,几乎每个人都希望能尽快把贷款结清。
不过,也许“卡奴”们并不知道,这一适用于“房奴”的法则,用在信用卡消费分期上却并不合适。这又是为什么?“卡奴”们在用卡过程中,尤其是使用信用卡分期业务时还应注意避免哪些误区呢?
误区一:免息等于完全免费
长春市民刘先生有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不久前,他透支消费了6000余元,并办理了12期的账单分期。意味着他可以分12个月、每月20日前把这些透支款陆续还上。
据了解,无论手机、数码相机,还是笔记本电脑,只要是价格较贵的消费品,现在都可通过信用卡,在3个月或6个月,甚至24个月内免息分期付款。目前各家银行的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基本上都是“免息”的(前提条件是每月按期还款)。
那么,以一笔1.2万元的透支消费为例,办理了信用卡分期(分12期)还款后,是否就意味着每月归还银行1000元就行了呢?对此问题,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多位信用卡持卡人,其中有多半都认为“免息”就等于完全免费,觉得上述的计算方法没有什么问题。
不过,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尽管还款方式跟房贷月供差不多,但跟房贷月供收取利息有所不同的是,目前银行的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虽然“免息”,但并不意味着免手续费。以刘先生为例,按照其所持有信用卡发卡银行的规定,在第一次还款日前,他不仅要还当月应还的“分期款”,还要交账单分期的手续费300余元。
误区二:提前还款能省手续费
从表面上看,办理了信用卡分期业务的“卡奴”们,跟“房奴”的境遇差不多。一个是每月要为自己购买的大额消费品“赎身”,一个是每月为自己的房产买单。所以,看到“房奴”们一个个攒钱提前还贷省利息的经验,“卡奴”们也蠢蠢欲动。毕竟比起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房贷款来说,提前攒够少则几千、多不过万余元的消费款应该不算难事。
然而,“卡奴”通过提前还款真的能够节省手续费支出吗?对此,昨日记者咨询了省内包括建行、交行、光大等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据了解,目前各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的手续费收取方式一般分为两种,包括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根据不同银行、甚至同一家银行不同的信用卡品种而有所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持卡人申请分期付款后又反悔,或者所购商品发生退货,而需要终止分期付款时,已经支付的各期手续费是不退还的。以建行为例,信用卡分期业务,月手续费率为:3月期0.7%,6月期、12月期为0.6%。“手续费按月收取,如果办理了12月期的分期业务,中途要提前一次性还清余款的话,可以向客服这边申请,能够办理,不过余下几个月的手续费还是要一次性结清。”该行客服人员表示。另外,光大银行客服人员也表示,该行的信用卡分期业务手续费是一次性收取的(3月期、6月期、9月期、12月期手续费分别为2%、4%、5%、6%),并在第一次还款日前交纳,中途提前结清不退还手续费。
银行人士提醒持卡人,若要办理分期付款业务,最好在开办前提前咨询不同金额的费率问题,开通分期付款前需考虑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