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用信用卡有很大的风险,其实最大的风险就来自于持卡人自己的不正当使用。本期的三个案例,相信能给大家一些警醒,千万别把信用不当回事。
案例1
信用卡成了还钱工具
武娟曾经借给好友了2000元钱,但是好友拖了快一年也没提还钱的事,临近过年等着用钱的她不得已向好友提出了还钱要求,等了两天好友来找她,但拿来的不是钱,而是一张信用卡。
“给,拿这个刷吧,刷够2000元再给我。”好友的一句话,让武娟蒙了,信用卡这么私人的物品居然被好友这么不在乎。“幸好我们是‘死党’,要是换了一般人,她这么随便就把信用卡借给别人,那岂不是很危险。”武娟有些郁闷地说。
案例分析:有的信用卡没有密码,随便输入数字都能消费,有的是持卡人自己设置密码。使用信用卡的大忌就是随意把卡的密码告诉别人,而把信用卡随意借人使用,更是持卡人使用不当的典型案例。因为每个人在申请开通信用卡时,都是本人信息,一旦出现风险,银行追究的第一责任人就是持卡人,因为整个刷卡记录都会记在持卡人的名下。
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把风险降低,持卡人需要做的就是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以及密码,无论在何时何地刷卡,都应该保证信用卡在自己的视线内。同时建议,使用密码加签名的防护措施,一旦信用卡丢失要及时挂失,去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案例2
信用卡债务
在郑州一家企业做文案的闫先生也有类似的经历,只不过他是那个随便把信用卡借给别人的人。因为闫先生自己不怎么使用信用卡,而好友经常找他借钱,为了图省事,就把信用卡给了好友,并提醒他,刷完之后记得及时还款。
时间一长,闫先生就把这个事情给淡忘了。直到有一天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他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银行告诉我,我已经超过了3个月都没有还款,消费金额加上利息和滞纳金我总共欠了银行3万多元,如果再不还款,他们就准备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下可把闫先生给急坏了,赶紧打电话找那个朋友,还好,对方只是出差去了外地,没能及时还款,并不是故意欠账。
案例分析:无论多长时间的逾期未还,银行都会将信息记录在人行个人征信系统。以后个人要到银行贷款、申请信用卡可能会被拒绝,或者以高于市场的利率才能获得贷款。如果被银行认为是恶意逾期不还,除了按规定罚重息外,银行将向个人做出追讨赔偿,个人须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持卡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即便是刷卡行为不属于持卡人,也有义务把欠款偿还,所以闫先生可先把信用卡的钱还上,再去找朋友追偿,假如出现朋友恶意欠款的行为可以报警。
如果手中信用卡较多,或是根本不需要信用卡,建议及时去银行注销,因为即便是开通不用,信用卡也是有年费的。
案例3
信用卡取现还债
于先生半年前在一家公司辞职后,本想着能顺利找着工作,但一直没能如愿,眼看着手里的钱不多了,想找朋友借钱,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没办法只有向一些高息贷款的小公司借钱,眼瞅着快到还钱的日子了,把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突然他想起了自己的信用卡,虽然额度不高,但是还能取点现金出来,就一下子取了5000块钱用来应急。但是取完后,于先生开始后悔了,信用卡的还款期只有50天,一旦50天过后,信用卡这个窟窿又该如何补呢?眼下,他只盼着赶紧找个工作,能早点赚钱。
案例分析:持卡人无论是在柜台还是ATM机上从信用卡里透支取现,一般都被视为贷款,但与刷卡消费不同的是,取现没有免息期,从取款当日起即收取利息,每天的利息按0.05%计算。所以,信用卡的主要功能是消费而不是存钱或者取现,如果不是急需,最好避免用信用卡取现。
建议:像于先生这种挖东墙补西墙情况显然属于不会理财规划,如果真是一时不能换款,建议选择最低还款额,但是未还部分仍要按每天0.05%收取利息。如果连最低还款额也没有交上,他则需要付出的费用为:手续费+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