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黄金周期间的刷卡消费,这个月差不多都要开始还了,很多人看到账单傻眼了,卧槽,还不起啊?那怎么办?可能很多人会收到银行发来的让你分期的短信,没准还有优惠。
小编一直以来的主张是,信用卡分期还款只能是迫不得已才使用的还款方式,而不能经常使用。
1、分期还款“手续费”比实际高
假如你本期账单消费 10000 元,打算分12期偿还,那么付出的手续费年利率是多少?
我猜大部分人都是稀里糊涂,反正办理分期还款时银行写的很清楚,我每个月该还多少钱,手续费是多少,再细心一点的人可能会发现 12 期的月利率0.66% ,算算年利率就是 0.66%*12=7.92% 吧。
但是,如果你真的以为这么简单,可就上了银行的当啦。为什么呢?
还是用 10000 元分 12 期举例,每期手续费率是 0.66% ,我们这笔账单中每月利息 66 元是按照全部账单金额 10000 元进行计算的。可是实际上,在你偿还过程中,你需要偿还的本金是逐渐减少的,最后一个月,你欠银行的钱已经只剩下833 元,可银行还要收你 66 块钱的高额利息!
经过计算,我们这笔分期还款实际承担的年利率是 14.3%左右。
2、最低还款额年利息更高
如果你以为 14.3% 已经够狠了,“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年化利率高达18.25% ,是所有分期业务类型中利息最高的。
所以最低还款额也是一种不得已才使用的还款方式,虽然它的年利息比分期还款更高,但是如果你只是几天还不上钱,那无疑使用最低还款额的总利息要比分期还款支付的总利息少。
所以到底使用哪种方式还款,根据你打算分期的天数决定,算一下两种方式哪个总利息更低,就选择哪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