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央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上引起热议。央妈频频出新招,而这次新规对我们有哪些影响呢?
1、网购限额5000元,实际影响不大
网购限额5000是指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限额,而非银行账户,对实际消费影响不大。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时,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后,超出5000元的部分从银行卡账户。所以,消费者仍然可以与现在一样,只不过增加了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整体上并无额度限制。
2、支付宝跨行免费转账被废止,影响较大
新规要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将不能向别人银行账户转账,只能给自己银行卡转,也就是说支付宝免费跨行转账的功能被废了。这一影响比较大,用银行电脑端或ATM转账是收费的,支付宝跨行转账取消后,以后跨行转账只能用手机银行,这一服务到2015年底还是免费的,之后就很难说,体验便利度大家可想而知。
3、200元以上交易要银行验证,影响较大
单笔金额200元以上,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央妈的初衷非常好,让第三方和银行责任明确,一旦发生资金欺诈或盗窃,银行必须承担资金安全责任,不允许推责给支付机构。但这会大大影响消费体验,给网购族带来诸多麻烦,网购本来就是为了方便省事,以后支付如果还要跳到银行网银,购物消费效率势必降低很多。
4、开户手续证明“我是我”变复杂,影响大
按照新规,除身份证和银行信息外,还需要再提交一份学历、房产、纳税或征信报告等方面的证明,才能说明“我就是我”。但这对那些没有买房买车的年轻人、不能办信用卡的学生、三四线城市与广大农村没有上过大学的用户来说,怎么证明“我是我”呢?这不仅会使这部分人无缘使用网络支付,还会增加用户办理手续的时间成本。
央妈的这些政策主要为了保护用户资金安全,但相应的也给习惯网购的网民们带来很多麻烦和损失。庆幸的是,这只是意见稿,还有商讨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