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服务条件
1、已在北京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开有结算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或者临时账户。
2、在您希望开办网上银行的账户开户网点申请BJCA颁发的数字证书。
3、与您希望开办网上银行的账户开户行签订《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并填写其他申请表格,在3个工作日内您就可以享受北京银行网上银行的服务。
二、企业客户申请网上银行服务流程
1、选择企业的任一结算账户的开户网点办理网银开通手续,这一结算账户被称为主申请账户。
2、企业需要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函到主账号申请行办理注册手续,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填写完整的《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客户信息表》、《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4、申请企业可根据所需服务种类填写相关协议文件,如申请代发工资服务、代扣款服务,需要签订《代发(扣)合作协议》;如申请网上代报销服务,还需签订《企业网上报销合作协议》。
5、企业如果申请下挂其他单位或者下属企业的账户,需要下挂账户均为北京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企业客户到主申请账户的开户行办理。企业与下挂账户还应签订《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账户查询汇划授权书》等相关文件。
6、如果企业需要修改网上银行服务内容或者停止网上银行服务,需要填写《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变更/销户申请表》,到主账户的开户行办理。
7、对于您所有网上银行开通、修改、销户的申请,我们承诺将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完成。
三、企业客户更改或注销网上银行服务流程
企业若变更网上银行服务信息时,企业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函到主账号申请行办理注册手续,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变更/销户申请表》注明企业客户编号、变更内容等要素,提供增加或者撤销相关服务所需要的材料,到主账户开户行办理变更手续。
注销企业网上银行服务时,应首先确认没有尚未处理的网上银行业务,确认无误后,企业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函到主账号申请行办理注销手续,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北京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变更/销户申请表》注明企业客户编号、注销原因,到主账户的开户行办理注销手续。
四、企业客户登录网上银行系统流程
1、客户通过拨号或专线方式接入Internet互联网,处于联网状态;
2、登录到北京银行网站,并点击 “企业网上银行登录”;
3、插入USBKey的数字认证,并按照页面提示输入证书密码;
4、输入用户名和登录密码;
5、进入到企业网上银行系统,享受北京银行网上银行为您提供的安全、周到、快捷的服务。
五、安全措施
北京银行网上银行为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也为您提供了更安全的交易保护。北京银行使用的是北京市政府权威的认证机构--北京市数字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安全证书"作为您登录网银的唯一身份认证。网上涉及账户资金对外转移的交易都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和数字加密,从而保障了您网银操作的安全性。
六、使用建议
为保障您在网上银行交易的安全性,北京银行网上银行系统使用的是北京市数字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安全证书"。此"数字安全证书"自发放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过期失效。为了能更好的享受到北京银行网上银行为您提供的服务,我们建议您在"数字安全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到网上银行主账号申请行或是自行在网上办理"数字安全证书"的续期手续,每次续期为一年,续期次数不限。
对于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汇款业务,网银系统受理时间为银行营业日的 8:30-17:00。对于超过网银受理时间提交的转账交易,系统将自动预约在第二工作日进行处理。
对于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汇款业务以及同为北京银行账户间的转账交易,如“日常结算”、“资金归集”菜单中的交易,网银系统7*24小时受理,不受业务处理时间和节假日的限制。
七、服务收费
网上银行的费用,包括数字证书使用费和网上银行服务费两部分。前者是按照证书发放机构北京市数字认证中心的规定收取的费用,年服务费为180元人民币,证书介质USBKey费用为80元人民币/人,密码卡费用20元人民币/人。遇价格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北京银行网上银行服务费用包括年服务费和结算手续费。在业务推广期,网上银行年服务费暂不收取。结算手续费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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