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银行业务时,人们常会因为繁琐的手续或是对某些银行特殊规定的不满,而觉得自己无故被银行刁难了,据了解,张某因为银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而拒绝还款,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1月,张某申领了一张信用卡。截至2013年10月15日,该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本金共计3万余元,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未归还。张某随后被以信用卡诈骗罪公诉。受审时,张某称其之所以不归还信用卡欠款,是因为该银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很差,他出于一时之气,所以没有按时还款。
一审法院认为,张某申请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偿还了涉案款项,认罪态度较好,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张某不服,曾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他又申请撤回上诉。
卡宝宝支招:
当卡友面对服务态度差的银行工作人员时,千万不要以不还款等损害自身利益的方式进行“反抗”,面对服务态度恶劣的工作人员,您可以记住服务人员的工号,致电银行的五位数服务电话,要求得到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