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正式进入攻坚阶段。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体的个税,逐渐向通过抵扣、自我申报的方向走去。今天卡宝宝小编给您带来了最新个税改革相关消息,不要错过哟~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目标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大力推进中,其基本思路已经敲定,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 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目前,税前抵扣正在加紧研究中。在酌情调整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先将部分劳动所得合并为综 合所得,将子女教育和职业教育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并加快建立和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个税改革30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也提了20年,进展一直很缓慢,相关配套也没有完善,比如银行信息等很多方面都有欠缺,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业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计征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平台,真正实行恐怕需要3到5年时间。而这些工作又都是税改的前提 和基础。
不过,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方向也早就在中央文件中规定了,随着上报时间的日益临近,改革也正式进入倒计时。
个税改革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方案已经完成,何时落地在于改革的决心。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个税改革方案已经完成,预计最快2016年上半年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个税改革的方向很明确,就是分类和综合相结合,尽管综合个税制度还需要很多配套,涉及信息管理制度的完善等难点,但这些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的,随着改革的推进,个税的技术条件将得到保障。”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是一种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取得个税收入。这种个税制 度一方面在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个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而不 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的轻重、家庭支出的多少。同时,对个税扣除标准缺乏动态管理,没有与物价指数、平均工资水平的上升实行挂钩。
而在一些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一般采取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除了对个人不同收入来源采取相应的分类外,还采用综合个人所得税制,将其全年的收入纳入计税范围。
“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从2007年以来已经做了铺垫,比如说年收入12万元是要做综合申报。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看,2020年之前个人所得税综合税一定 会成为现实,只是说综合范围有多大,仅仅从工薪所得扩展到劳务所得,把所有的收入纳入综合所得,这有一点回旋余地,但是开征,由分类转向综合是可以实施 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
个税改革二:以家庭征缴
此次个税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合并部分税目,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其他财产性所得以及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仍作为“分类所得”。这同时为税前扣除做出了铺垫。
就一般规律来说,纳入综合的种类越多,调节收入分配就越有力度,但同时征管运行成本也会越高。就中国此次改革而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承包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有可能纳入综合征收范围。
“公司经营者,其所得税计算,要扣除掉日常的费用开支、固定资产的折旧,而务工人员要开展工作,一样会有各种损耗等‘成本’,但它却被算作纯收入用于计税。”浙江省政协委员宗馥莉说,这些“成本”实际上应该扣除后计算。
目前针对某些特殊领域,中国的个税改革已在进行有益的尝试。去年5月,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 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表示,将子女教育及职业教育纳 入专项抵税这是国外的大趋势。按照国外经验来看,一般规定是家庭有一个孩子或两个孩子,个人所得税扣除的定额是不一样的。同时职业教育,比如参加考试的考 试费、培训费等,也在个税里确定了一个扣除额。
2012年3月,一份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报告就郑重提出了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征收,以此降低赋税。实际上,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 体的制度,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不仅比抬高免征额更趋合理,也能让中产阶层利用税收扣除优惠政策来实现合理避税。比如适时 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即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 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最后则是优化税率结构,即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个税改革三:建立信息系统
不过,在抵扣措施之前,更重要的配套措施还待完善。
“从合并税目到费用扣除,从家庭申报再到税率调整,其实是一环扣一环、连续性的。”朱为群表示。
尽管之前在实施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须自行申报的政策时,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不少信息采集工作,但仍有很多方面都有欠缺,比如银行信息等。
新税制的建立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支持来运作,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个人收入流和支出项目、成本设定都是需要得到信息,才能去征税的。改革方案和征管措施需要相辅相成,制度完美、征管跟不上,制度就没法运行。
目前来看,个人收入和财产的范围比较大,具有多样性特点,纳入登记范围的只是一小部分。比如汽车、商品房以及职工的工薪收入等这些显性的,已经纳入登 记范围,但其他很多隐性收入和财产并没有被纳入。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早在2015年就已经开始着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但推进的进度并不 乐观。“财政部门对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是谨慎的,毕竟此前房产登记系统的推进例子在那儿摆着。”相关财税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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