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房屋涉税问题及解析:
问: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经营范围中不涉及营业税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今年6月1日起我公司将自有的一处公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月租金10000元。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计算该房屋出租的相关税费?
答: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按市场价格出租房屋,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另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的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您公司除该项房屋出租业务外,没有其他应缴营业税业务,且房屋出租月租金未超过2万元的营业额标准,暂免征营业税。
作为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不需要缴纳。
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计算缴纳房产税。您公司应以每月房屋租金收入乘以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以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按“财产租赁合同”税目,税率为1‰计算缴纳印花税,或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按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将房屋租赁取得的租金收入并入本企业收入,扣除与该经营用房有关的成本和税费支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