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分使用申请仅限指定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请使用,苏州银行将即时从持卡人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 2.各项积分使用方式或项目、使用标准、使用规则均以当时苏州银行信用卡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各项目条款为准。 3.同一主卡持卡人名下的多张信用卡积分合并计算,积分具有专属功能用途的部分卡除外。 4.持卡人积分账户必须存有足够的积分,并获苏州银行接受其使用申请后方可使用。如果积分不足,使用申请将自动被取消。 5.所有积分使用申请不论以任何途径提交到苏州银行,一经苏州银行接受,即不可取消或更改,所需积分将从指定信用卡积分账户中扣除,积分的更新将显示在下一期账单上。 6.如持卡人发生退货交易,苏州银行将扣除该笔消费已获得的积分。如相应积分已被使用,则苏州银行有权向持卡人追回已兑换的礼品、现金、刷卡金、飞行里程数以及其他苏州银行不时提供的积分奖励(下称"持卡人已获取的利益")。如存在无法追回的情形,苏州银行还有权将持卡人已获取的利益作为其应还款项等价计入其信用卡账户。 7.信用卡积分为苏州银行对持卡人刷卡消费的回馈项目,在使用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苏州银行均不产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