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片权益
积分政策 |
青岛银行标准信用卡每笔消费满10元人民币可累计1个积分,积分将累计在持卡人标准信用卡账户中,可在青岛银行信用卡积分商城中兑换和消费。 |
积分有效期 |
青岛银行信用卡积分在生效后的次年12月31日失效,持卡人可在“青岛银行信用卡小程序-我的积分”频道或官网(www.qdccb.com)查询具体使用规则并以最新发布的规则为准。 |
积分累积规则 |
持卡人使用青岛银行信用卡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类商户的刷卡消费,及通过青岛银行信用卡中心进行的商品邮购、分期付款等均可累计积分。 |
积分查询方式 |
持卡人可通过客服热线、网上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查询信用卡积分。 |
积分兌換方法 |
持卡人可通过客服热线、网上银行、银行柜台等渠道进行积分兑换。 |
积分兑换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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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服务详见专属服务频道:返回卡片主页
提示:本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民生银行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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