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片权益
积分政策 |
(1)宁波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人民币1元积1分,每笔消费金额不足1元的部分均按四舍五入计入积分; (2)宁波银行信用卡持卡人若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宁波银行信用卡,各卡刷卡消费累积的积分合并计算;持卡人若分别持有宁波银行个人系列信用卡及公务卡,两个系列卡刷卡消费累计的积分分别计算;主卡与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入主卡账户下; (3)宁波银行信用卡附属卡消费同样计算积分,但附属卡持卡人不得独立申请积分兑换。附属卡所取得的积分将自动合并计入其所属的主卡账户下,以主卡人为单位进行积分查询及积分兑换; (4)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其由该笔交易所取得的积分将由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
积分有效期 |
宁波银行信用卡积分有效期与卡片有效期一致,续卡后积分将继续有效。 |
积分累积规则 |
人民币消费1元得1分,境外消费1美元得7分。 |
积分查询方式 |
持卡人可通过客服热线、网上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查询信用卡积分。 |
积分兌換方法 |
持卡人可通过客服热线、宁波银行汇通商城网站、宁波银行指定的特约商户等渠道进行积分兑换。 |
积分兑换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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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服务详见专属服务频道:返回卡片主页
提示:本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民生银行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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