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料
1. 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作为有效身份证明。
(2)办理附属卡,提供附属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 财力证明文件
(1)收入证明(任意一项)
①河北银行制式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或人力资源部门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章程或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政府机构、知名企业开具的最近6个月的正式工资单或收入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
④银行代发工资的存折/账单复印件并加盖银行业务章(需显示有存款人姓名、账号、最近3个月薪水入账信息),最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
⑤公积金、社会保险扣缴凭证复印件。
⑥查询当地社保系统有关信息的打印页。
(2)资产证明(提供资产证明有助于提高审批效率和获得理想额度)
①自有房产(包括住宅、商住、商铺等)、土地、车辆证明复印件。
②银行定期存单/折复印件(需显示存款人姓名、存款年期及金额,要求定期存款期限至少1年且存期超过3个月)。
③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需显示存款人姓名、账号和账户余额,要求开户至少3个月以上)。
④近期6个月的账户流水复印件并加盖银行业务章。
⑤基金、国债、企业债券、保险、股票等有价证券购买凭证复印件(需显示购买人姓名、账号和账户余额)。
⑥查询当地房屋管理系统,有关房产信息的打印页。
3. 固定居住地址证明文件
申请人身份证记载地址非我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须提供本地区固定居住证明文件:
(1)户口卡(簿)复印件。
(2)水、电、气、物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最近3期缴费单。
(3)房屋租赁合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