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片权益
积分政策 |
客户资产业务:1万元以上计算积分,1000元/天/2分,以1000元为单位,不足1000元的不计算积分。 客户投资业务:5万元以上计算积分,1000元/天/1分,以1000元为单位,不足1000元的不计算积分。 消费业务:Pos机刷卡消费,消费1元/1分特殊商品除外(商户零扣率和低扣率的刷卡消费不计积分)。 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桂林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
积分有效期 |
1、积分期限自2012年1月1日开始计算,凡当年产生的积分,到期日均为2014年12月31日到期。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产生的积分,到期日均为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产生的积分,到期日均为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2011年11月1日前产生的积分,到期日为2012年12月31日) 2、奖励积分根据每次活动另行确定。 |
积分累积规则 |
1、凡达到积分条件的,系统为客户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无需客户签约。 2、特殊商品类别的消费业务,在零扣率和低扣率商户刷卡的消费业务不计积分。 说明:不计积分的特殊商品类别具体有: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房产类、汽车销售、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等非盈利性行业的商户消费、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投资、纳税、罚款)、未列入其他代码的专业服务、批发类的刷卡消费、我行判定为零扣率和低扣率商户的刷卡消费等。 |
积分查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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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兌換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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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兑换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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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服务详见专属服务频道:返回卡片主页
提示:本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民生银行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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