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大连银行信用卡刷卡消费,按照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积分1分标准逐笔计算积分,不足1元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2、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均于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 3、 信用卡积分仅可用于本积分规则,并不构成持卡人任何形式的资产,除另有规定外,大连银行信用卡积分不能转让他人,附属卡积分将计入主卡账户一并计算,查询积分及兑换仅限主卡持卡人。 4、因任何理由将通过大连银行信用卡支付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及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相应积分。 5、信用卡积分独立计算,与借记卡、储蓄卡不可合并兑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