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
2017-03-22 16:25:00
天津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
一、天津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介绍
津卡信用卡当期账单达100元(含)的持卡人,可在当期账单日之后,到期还款日前一个自然日的17:00之前(不含到期还款日),发送短信:一次性收手续费【ZFYC+期数+卡号后四位+分期金额】(如ZFYC031234100),分期收手续费【ZFFQ+期数+卡号后四位+分期金额】(如ZFFQ031234100)或致电天津银行24小时客服热线4006960296,申请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可申请的分期期数为3期、6期、9期、12期、18期、24期。
账单分期手续费提供一次性收取和分期收取两种方式,其中分期收取每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每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各期账单日逐期入账;一次性收取分期手续费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乘以分期手续费率,在分期后第一个账单日一次性入账。手续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各分期期数的分期手续费率收费标准如下:
分期期数 | 分期手续费 | |
一次性收取 | 分期收取 | |
3期 | 1.95% | 0.7%/期 |
6期 | 3.9% | 0.7%/期 |
9期 | 5.85% | 0.7%/期 |
12期 | 7.8% | 0.7%/期 |
18期 | 11.7% | 0.7%/期 |
24期 | 15.6% | 0.7%/期 |
36期 | 23.4% | 0.7%/期 |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卡宝宝平台系信息发布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文中图片和内容侵犯第三方权益,请与本平台联系删除处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