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一、农业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
1、基本积分累计规则
(1)有效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积1分。
(2)有效消费满1美元可积8分,美元和人民币积分合并计算。
2、奖励积分累计规则
奖励积分是为鼓励持卡人使用指定产品或参与我行营销活动等,在基本积分的基础上额外累积的积分,具体形式包括基本积分翻倍、额外积分赠送等。
(1)金穗公务卡持卡人可享受1.5倍积分奖励,即有效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积1.5分,满1美元可积12分。
(2)金穗台湾旅游卡持卡人可享受境外人民币消费双倍积分奖励,即境外有效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积2分。
(3)即日起,所有金穗贷记卡持卡人可尊享境外外币消费双倍积分活动。即持金穗贷记卡在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以外币结算刷卡消费,可获得双倍积分,即1美元积16分。
(4)我行将不定期开展其他各类奖励积分活动,具体以活动公布的规则为准。
(5)若持卡人有效消费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奖励活动条件,按最高奖励倍数累计积分。
例如:金穗公务卡持卡人的境外美元消费,按公务卡奖励规则累计1.5倍积分,按境外外币消费奖励规则累计2倍积分,则按2倍积分累计,即有效消费满1美元,累积16分。
二、以下是农业银行不予以累计积分的项目
(1)预借现金、银行费用(包括年费、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手续费及其他各类依《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及《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收取的费用等。
(2)低扣率、零扣率以及特殊类型的商户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类、批发类、各种机动车、航空器及其零配件销售、租赁与维修、燃油销售、自动售油机、公共事业、政府服务、纳税、代扣代缴、慈善及社会公益、医疗机构、博彩类、学校、儿童保育、农业服务、承包服务、园艺、电器零件与设备、供暖、清洁、金融产品及服务、直销、保险、证券等类的商户消费。
注:商户类型以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码为准,若出现商户类别码与商户实际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即该POS机布放银行)。因此影响积分累计的,我行不承担责任。
(3)中国农业银行规定的其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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