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
2017-03-13 12:03:00
一、光大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介绍
是指客户针对下期账单日前单笔消费金额(即未出账单消费金额)申请办理分期,分期的单笔交易本金需大于2000元(含)人民币。
例如交易金额分期,客户账单日为每月1日。客户在2011年3月20日刷卡消费了一笔500元,在3月25日消费了一笔2500元,那么,客户可以在4月1日(账单日)前4个工作日,针对3月25日的单笔消费2500元申请办理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由于3月20日当天单笔消费不足2000元,所以无法申请办理。
二、光大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规定
申请时间:交易入账后4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IN时贷账单分期业务。其他时间申请中国光大银行将无法受理该业务。
申请金额:分期的单笔交易需大于2000元(含)人民币。
分期期数及手续费率:
分期期数 | 分期手续费 |
3期 | 2.65% |
6期 | 4.65% |
9期 | 6.45% |
12期 | 8.85% |
申请方法:
1、致电服务专线400-6666-999申请办理。
2、中国光大银行将致电部分客户邀请办理。
注:您可致电中国光大银行7X24小时全球服务热线4007-888-888申请开通或取消卡片自动分期付款功能。一天多次申请,以最后一次为准。开通后,所有入账的消费交易均自动进行分期处理。如果您申请关闭自动分期付款功能,以前已分期的交易仍按原分期方式处理,新入账的消费交易不再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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