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主题:香港崇光百货消费畅享10倍积分奖励
活动时间:2017年1月3日-2月28日期间指定26个奖赏日期,具体包括:2017年1月6日-8日、13日-15日、20日-22日、27日-31日、2月3日-5日、10日-12日、17日-19日、24日-26日。
活动对象:中国银行大陆地区发行的信用卡的持卡人
活动内容:在上述指定奖赏日期(共26天),持卡人持中国银行大陆地区发行的信用卡在香港崇光百货(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555号、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0号)于单一活动日消费累计达HK$2,000,即可享受交易金额(折人民币)10倍的交易积分奖励。
活动期间每位持卡人最多获赠50,000交易积分。
参与方式:需通过“中国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可参加。
活动规则:
1、本活动仅限中国银行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的个人信用卡持卡人参加,虚拟卡、公务卡、单位卡、海外信用卡等不参加。刷卡交易须通过Visa、万事达、银联、JCB、美运等卡组织网络进行,使用卡组织以外其他支付渠道(如通过支付宝或财付通等方式支付)不参加活动。积分奖励将增加至持卡人活动期间在香港崇光百货有过消费的随机一张信用卡中。附属卡获赠积分加入主卡积分账户中。
2、此次活动按持卡人计算累计消费金额,主附卡持卡人分别计算。如发生退货或撤销等交易,消费金额将相应从累计消费金额中扣减。中国银行保留追回不符合条件但已赠送的积分;如发现有利用活动规则恶意套取积分奖励的客户,中国银行保留取消其继续参加活动的权利。
3、持卡人将在活动结束后的90个自然日内收到积分奖励。持卡人对获赠积分如有异议,可在收到积分后的30个自然日内致电中国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6695566)提出,逾期将视为持卡人认可获赠积分。
4、参与此活动需遵守《中银积分365积分回馈计划规则及条款》。持卡人若于活动期间发生逾期未还信用卡项下欠款、信用卡卡片被冻结、发生或涉嫌发生从事违法、违规、违反相关信用卡领用合约等情形的,即不再享有参与本活动资格。
5、请不要在收到积分奖励前解除中国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关注与绑定,如因上述原因出现奖励兑现异常等情况,相关风险将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6、持卡人活动期间于活动商户的消费记录以中国银行系统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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