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活动期间")
二、活动对象: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三、报名方式:客户在活动期间内任意时间,至下列渠道报名后,即可参与活动:
1、微信报名:关注“兴业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并绑定名下信用卡,在微信对话框输入“节节高”即可参与报名。报名成功后微信将自动回复报名成功提示,如回复报名失败,客户可确认绑卡后重新尝试报名。
2、短信报名:编辑短信“CCJJ”发送至95561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将收到报名成功提示。
四、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兴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通过兴业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或短信报名成功,并刷兴业银行信用卡,单周满5笔每笔满人民币188元的指定消费,累计达到2周及以上(无需连续,以下简称"消费达标"),即可获得相应好礼,周数越多奖励节节升级!
注:5-7周活动礼品有限,按照活动期间客户累计总金额排序,排名靠前客户获得礼品。
五、活动细则
1、消费统计规则:
(1)不包括预授权、还款、取现等交易;
(2)不包括年费、手续费、工本费、利息、违约金等衍生费用交易;
(3)不包括兴业银行IC信用卡通过电子现金账户进行的脱机消费;
(4)不包括各类分期交易;
(5)不包括代扣业务。
除以上不包括的交易之外,其余的交易都可参加活动
2、美元交易按1:6.5汇率折算。
3、主卡和附属卡持卡人均可参加本活动,且以主卡持卡人为获赠人,附属卡名下的消费统计为主卡的消费。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信用卡主卡的消费笔数合并计算。
4、本活动的"单周"是指活动期间内每自然周的周一到周日,并以交易时间(北京时间)为准。注:最后一周为12月26日至12月31日
5、客户可通过兴业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活动入口查询交易达标情况。
6、活动期间客户如有下述任一情形:
(1)任何虚假、欺诈、用于经营性目的、恶意刷单等违法或不正常交易的;
(2)符合本活动条件的交易最终被撤销、退款或未入账的;
(3)所持信用卡被停用、管制或自行注销的;
(4)违反《兴业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我行将保留对相关交易进行调查核实、取消该等持卡人获取奖励的资格、及在无法退货奖励时不另行通知而从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直接扣除相关奖励的等价金额或采用其他法律措施的权利。
7、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需要增删或修订本规定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时间、参与方式及统计方式、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增删或修订经相关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信用卡官网、微信公众、账单、短信、各分支行网点等)公告后生效。
六、奖励规则:
1、在本活动中,每位持卡人仅可按其消费达标的最大周数获赠级别最高的一份奖励。
2、如持卡人同时持有航空联名卡主卡(厦门航空、东方航空、吉祥航空、南方航空)与非航空联名卡主卡,其奖励内容根据活动期间其名下的累计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类型确定(即活动期间若持卡人名下累计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为非航空联名卡,持卡人即按非航空联名信用卡的奖励内容获得奖励;若累计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为航空联名信用卡,持卡人即按航空联名信用卡的奖励内容获得奖励)。若持卡人航空联名卡与非航空联名卡累计消费金额相同,则按照航空联名卡的奖励内容获得奖励。
3、第5-7周消费排名规则:
获赠5、6、7周大奖除需满足指定消费的消费周数,还需活动期间满足消费统计规则的累计消费金额排名分别达到该档的前5000与7000名、10000名。累计刷满7周未达到消费金额排名前5000名的客户顺延到累计6周达标客户中进行排名,以此类推。如遇客户刷卡金一致,视为同一排名。
4、奖励内容和配送方式:
(1)如持卡人获赠的是信用卡积分,兴业银行将在2017年3月底前将积分导入持卡人活动期间全部消费金额最高的主卡账户;如果在积分导入时该账户状态不正常或不符合积分奖励规则,导致积分无法正常导入该账户的,该积分奖励将自动取消;
(2)如持卡人获赠的是实物礼品,活动结束后,礼品将默认配送至客户在我行预留的卡片寄送地址;如客户名下有多个卡片寄送地址,则将配送至最新核发卡的寄送地址;配送费用由兴业银行承担。如客户需修改配送地址于2017年1月31日前致电95561修改预留卡片寄送地址。礼品将由兴业银行安排第三方配送商在2017年3月底前向持卡人填写的配送地址进行统一配送(如因礼品供应商生产周期等原因导致部分礼品配送延迟的,兴业银行将提前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受此影响的持卡人);如由于持卡人原因导致礼品被退回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礼品。获赠礼品以最终送出的实物为准,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亦不能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兴业银行不是礼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礼品的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均由礼品生产商负责。如出现供应商无法解决的礼品质量问题,兴业银行将协助持卡人与礼品生产商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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