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奖时间:2016年6月
活动内容:活动期间,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使用卡内积分兑换抽奖机会,计积分交易满3000元或办理账单分期,更可折扣兑换抽奖机会。
奖品及相关设置如下:
活动细则:
1、本活动限正常使用卡片的兴业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不适用于仅持单独累计合作积分/里程的联名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航空白鹭联名信用卡、东方航空联名信用卡、吉祥航空联名信用卡、南航明珠信用卡)的持卡人。
2、本次活动每位持卡人兑换数量不限。同一持卡人可通过商城渠道及短信渠道多次兑换,兑换得越多,中奖几率越高。成功发送一条兑换短信视作兑换一次抽奖机会,成功发送多条短信视作兑换多次抽奖机会。
3、持卡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奖项的抽奖,每个奖项限获得一次中奖机会。
4、持卡人于当轮抽奖期间,限定交易满3000元或办理账单分期,可享受折扣积分兑换抽奖机会的优惠。满足折扣积分兑换抽奖机会的持卡人,均先按普通积分值兑换抽奖机会,普通积分与折扣积分的差额部分,将于当轮抽奖活动结束的次月返还至持卡人发生积分兑换的信用卡账户中。折扣兑换优惠资格仅限当轮有效。
限定交易包括:境外交易、计积分商户刷卡消费、预借现金、分期付款、代扣业务以及网上支付交易(包括快捷支付交易)。境外交易含境外刷卡、境外取现以及境外网上支付交易。不计积分商户刷卡消费、福建烟草代扣业务不参加本活动,各种费用、利息不含在内。美元按1:6.5折算为人民币;交易统计日期以本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时间为准,预授权交易以预授权发生时间为准,分期付款交易以授权核准日为准。附属卡交易计入主卡账户。各类交易认定以我行系统跑批数据为准。
5、附属卡交易合并计入主卡账户,同一持卡人名下多张主卡交易合并计算,美元按1:6.5折算为人民币;交易统计日期以本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时间为准,预授权交易以成功办理分期的时间为准,分期付款交易以授权核准日为准。
6、持卡人需使用现有积分兑换抽奖机会,不可预借积分进行兑换。抽奖机会一旦兑换完成即不得取消,兑换积分不予退还。
7、由于持卡人发送短信使用的手机号码与本行系统中登记的不符、上行短信内容编辑错误等由客户端失误导致的抽奖机会兑换失败,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由于电信基础运营商的网络或系统故障导致本行无法收到兑换短信,本行不承担相关责任。
8、抽奖方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提取指定时间段内系统记录的成功抽奖兑换数据,并制作成包含奖项设置、客户姓名、身份证号与卡号信息的抽奖数据供导入抽奖系统使用,其中,身份证号是判断持卡人身份的唯一标识。抽奖将于当轮活动结束后的次月进行,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抽奖公证服务平台以电脑抽奖的方式抽奖,抽奖过程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全程公证。
9、参与奖获得方式:每轮活动各奖项兑换分值总和(扣除返还积分后)最高的一名未获奖客户将获得该轮活动的参与奖。
10、抽奖完成后,本行客服将于名单公布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获奖客户(包括抽奖奖项和参与奖,如遇节假日将顺延),礼品将于电话确认后的两周左右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给获奖人。
11、客户如出现以下情况视之一,则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1)抽奖数据提取时已主动注销名下所有卡片的客户;
(2)联系方式有误且在中奖公布后60日内仍未与我行联系的中奖客户。
12、本次抽奖奖品不得兑换现金,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负责中奖持卡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
1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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