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动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
(一)参与客户
活动期间成功进件且核卡的,从未办理过我行信用卡的新户。(全渠道适用)
(二)适用产品:
1.VISA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70100)。
2.万事达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80100)。
3.兴享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97300)。
三、活动内容:
(一)首年年费减免
成功申请Visa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万事达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兴享白金信用卡的新客户,自核卡次月(自然月)起,连续六个月(自然月)内,每月累计计积分交易达到1万元人民币(或等额美元,以7元人民币:1美元结算),且自核卡次月(自然月)起,六个月内至少发生一笔分期交易,可减免首年年费(仅限主卡)。
(二)优惠积分换次年年费
活动期间还可通过积分优惠兑换次年年费一次,客户第二个年费周期须至少完成一笔分期交易,即可在第二个年费周期内用50万积分兑换主卡年费一次,附属卡不可兑换,年费兑换比照既有流程。
四、活动细则:
(一)本次活动接受2020年4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进件且核卡的客户(兴业银行各层级员工除外)。线下进件以申请表的进件日期为准,“进件日期”即到达总行信用卡中心(压码)的日期。线下“核卡日”是指持卡人收到的寄卡函上标明的“发卡日期”。线上“进件日期”以客户在线申请提交成功日期为准。线上“核卡日”一般指新客户首次收到信用卡审核通过短信的当天,具体以本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日为准。
(二)本活动适用范围仅限于活动期间进件并首次成功申请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且首张卡为兴业银行Visa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70100)、万事达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80100)、兴享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97300)的新户,“新户”指从未办理过本行信用卡的客户。仅有附属卡的持卡人另行申办主卡仍可参加本活动,且要求参加本次活动持卡人卡片账户状态为正常。
(三)对于以下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转账交易、电话/网银预借现金交易、人民币网上支付交易、代扣代缴交易(不含保险代扣保费业务)。
2.信用卡年费、利息、积分兑换自付金和各项费用(如取现交易手续费、滞纳金等)。
3.Visa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70100)、万事达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80100)、兴享白金信用卡(产品代码997300)持卡人发生的溢缴款交易不计积分。
4.特定类别商户的签帐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三农类商户交易、电信电视缴费、典当拍卖、公共事业类、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学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贷款等;以及兴业银行《积分活动细则》所列的特定商户类别。
5.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它项目,具体详见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积分活动细则》公布内容。
6.查询交易是否计算积分的途径为:好兴动APP、手机银行。
(四)交易统计日期以本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实际交易发生时间为准,预授权交易以预授权完成时间为准,分期付款交易以授权核准日为准。各类交易认定以我行系统数据为准。
(五)若持卡人在活动期间成功核发多张Visa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万事达标准双币白金信用卡、兴享白金信用卡,则该持卡人仅限享有一次活动礼遇。且以先满足活动条件的卡片为准。
(六)本活动客户不可通过预借积分进行年费兑换;同一客户可同时参加消费满额减免首年年费及优惠积分兑换次年年费两项活动;未符合消费满额减免首年年费活动的客户仍可单独参加优惠积分兑换次年年费的活动。
(七)首年年费减免及次年年费优惠积分兑换,年费操作均通过先收后返的方式实现。符合首年年费减免活动条件的客户,首年年费将自客户核卡后第八个月(自然月)全额一次性返还至客户信用卡中。
(八)要求在参加本次活动期间和兴业银行对符合首年年费减免活动条件的客户进行数据提取时,客户卡片账户状态需为正常,因卡片受到管制等原因而不能用卡、或卡片逾期等账户状态不正常的客户,首年年费不予减免。
(九)若持卡人在首年年费减免后,十二个月内申请销户,或因退货等其他原因不再符合活动条件,本行有权从持卡人的本行信用卡账户中自动扣除剩余月份对应的相应年费金额。
(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保留对本次活动条款进行解释的权利,并有权根据情况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时间及回馈标准等),并于网站、账单、语音电话等媒体或银行网点公告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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