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活动对象: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客户
活动内容:活动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持光大信用卡通过财付通、支付宝、京东、苏宁易购、携程、美团、小米渠道消费可获得一倍积分;
活动二: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持光大信用卡通过财付通、支付宝、京东、苏宁易购、携程、美团、小米渠道消费可获得两倍积分。
活动细则:
1、活动对象不包括阳光汇通卡、采购卡、龙腾菁英联名卡、考拉海购卡、芒果TV联名卡、优酷菁英卡、美图联名卡、曹操出行联名卡客户。
2、消费可获得积分概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每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满1美元可获得8积分,满1欧元可获得8积分,积分按消费逐笔折算累加,不足1元人民币、1美元或1欧元的交易不计算积分;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每消费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2积分,满1美元可获得16积分,满1欧元可获得16积分,积分按消费逐笔折算累加,不足1元人民币、1美元或1欧元的交易不计算积分。
3、此活动白金及以上级别信用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消费均计1倍积分,且生日月消费计1倍积分;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均计2倍积分,且生日月消费计2倍积分。例如,客户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消费100元,且生日为3月1日,则共计积分100积分;客户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100元,且生日为12月1日,则共计积分200积分;
4、消费日期以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系统记录的银行记账日期为准。交易渠道认定以光大银行信用卡系统数据为准。
5、此活动不包含扫商户二维码的支付方式,即扫商户二维码支付的交易不计积分。
6、奖励积分将在消费后的2个工作日内添加至客户积分账户。
7、活动期间获得的积分将在1年后的积分产生月前一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失效。例如,客户在2020年8月10日获得一笔积分,那么此积分将在2021年7月31日失效。
8、客户参加活动获得的积分受积分封顶规则限制,具体积分封顶规则请参见: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置顶公告-关于针对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可计积分设置封顶规则的公告。
9、本活动以客户为单位进行统计,副卡交易视同主卡客户交易,所获奖励积分直接计入主卡基本积分账户。客户名下多张信用卡将合并统计。
10、如在活动期间发生撤销交易,则所赠积分同时取消。
11、中国光大银行保留追回不符合条件但已赠送的交易积分的权利;如果发现有利用活动规则恶意套取交易积分奖励的客户,中国光大银行保留取消其继续参加活动的权利。
12、有关积分奖励的细则及条款请参见: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最新公告-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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