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详细
- 用户评论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活动对象:浦发银行信用卡(不包括公务卡)持卡人
活动内容:
排名统计机制:
*每1元积分交易以1倍计入排名统计
*每1元快捷支付交易以2倍计入排名统计
*每1元境外有积分交易以2倍计入排名统计
*每1元交易分期交易本金以3倍计入排名统计
活动一:月月排名 月月有礼
活动期间,以持卡人有积分消费按月度进行排名,每月统计累计消费排名前5万名的持卡人仅限排名奖励,入围持卡人100%中奖
奖品设置:1G流量、2万积分、5万积分、10万积分、沃之稻响水大米季卡(30斤)
活动二:年终排名奖---年终冲刺,3888元刷卡金/iphone7等你拿
活动期间,持卡人有积分消费按季度进行排名,最终统计累计消费排名前15万名的持卡人进行排名奖励,入围持卡人100%中奖
奖品设置:1G流量、5万积分、10万积分、20万积分、沃之稻响水大米年卡(120斤)、3888元刷卡金、iphone7手机(1元购买权益)
活动细则
1.本活动时间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活动对象为浦发银行信用卡(不包括公务卡)主卡持卡人参加,附属卡消费一并计入主卡计算。逾期账户、销户账户和被冻结账户等非正常状态账户不可参加本活动。
2.持卡人在消费期间内(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进行有积分消费、境外交易、快捷绑定交易和分期交易(交易分期和账单分期)即可参与本活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对持卡人在消费期间内的累计有积分消费、境外交易、快捷绑定交易和分期交易(交易分期和账单分期)进行排名,按照活动规则计算金额从高到低排名,设立月度和季度消费排名奖。
3.月度排名奖具体统计时间分别为:第一期(10月1日00:00:00至10月31日23:59:59);第二期(11月1日00:00:00至11月30日23:59:59);第三期(12月1日00:00:00至12月31日23:59:59)。
季度排名奖具体统计时间为:10月1日00:00:00至12月31日23:59:59。
4.消费排名奖排名规则为按照有积分交易排名:参加本活动的持卡人在活动期间内的累计有积分消费,以交易日为准计入本次活动统计,附属卡消费一并计入主卡的交易统计。分期交易以成功办理分期的入账金额和时间为准。所有以美元入账的消费金额将统一以汇率:1美元=6.7人民币折算后计入本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积分消费指一般签账消费、预借现金和自由分期付,但不包括房地产类、汽车销售类、批发类、医院类、学校类、慈善机构类、代扣代缴类、公共事业费、船只销售类、法庭费用类、政府机构类、大型企业批发类、烟草配送类、保险销售类、保险业和保险金类、直销类、当铺类、县乡优惠-房产汽车类、县乡优惠-批发类、县乡优惠-超市加油类、三农商户类、金融机构类消费,也不包括网上消费(除绑定快捷支付)、“万用金”分期还款、银行费用(包括信用卡年费、信用卡利息及罚息、预借现金手续费、逾期滞纳金等)。
不包括因退换货、退税等任何原因退回/返回/计入至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金额及其他各类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约定的费用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规定的其他项目。
5.消费排名奖统计计算排名时,按照规则:每1元有积分交易计1倍,每1元快捷支付交易计2倍,每1元境外交易计2倍,每1元消费分期交易本金计3倍,进行最终统计排名。同时满足多项的,按最高倍数计算。
6. 快捷绑定交易包含商户快捷、云闪付及小浦支付快捷。
7. 参加本活动的持卡人如名下有多张浦发银行信用卡,所有信用卡的消费将统一累计计算有积分消费,并以各张浦发信用卡有积分消费金额之和计入本活动统计。
8.每项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中奖持卡人(短信将发至持卡人在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是否获奖均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通知为准),持卡人届时需保证手机通畅,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收到短信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承担相应责任。领奖将上述获奖通知发送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
9.奖项的领取方式为:通过登陆浦发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在对话框中输入:“消费排名奖”进入领奖,领奖时间以获奖通知为准,领奖通道开放72小时。中奖持卡人需在活动期间(包含领奖期间)保持关注并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奖励或在奖励领取前取消关注或绑定,视为放弃奖励,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对此不承担责任。
10.奖励的金额与种类随机。月度奖励包括:1G流量、2万积分、5万积分、10万积分、沃之稻响水大米季卡(30斤),奖励为其中一项,100%中奖。季度奖励包括:1G流量、5万积分、10万积分、20万积分、沃之稻响水大米年卡(120斤)、3888元刷卡金、Iphone7手机(1元购买权益),奖励为其中一项,100%中奖。所获刷卡金、积分、流量奖励在领奖通道关闭后30个工作日内返入持卡人名下。
11.所获得刷卡金有效期为自计入持卡人账户日起60天,可用于抵扣持卡人使用浦发信用卡发生的新增消费的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和分期交易等其他情形)。所获流量奖励将充入持卡人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流量银行账户,流量有效期为自充入流量银行账户后90天有效。所获得积分将反馈于个人信用账户层面下(东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上航浦发联名信用卡、日航浦发联名信用卡、优悦会浦发联名信用卡的个人信用账户积分无法兑换会员里程/积分,详情见《浦发银行信用卡系统优化升级的公告》或询浦发信用卡客服)
12.获得Iphone7手机(1元购买权益)奖品的持卡人,将享受以1元购买Iphone7(4.7英寸、32G、颜色随机)一台的权益。 Iphone7实物奖品将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告知持卡人并由供应商联系持卡人,确认换购意愿、送货时间和地址(如遇春节等节假日造成物流不便的,节日后恢复正常)。详询商城客服热线:4000188800。
13.如发生退货、冲正、争议、虚假或撤销等类型交易的,将不算入总交易额。如发现有利用活动规则或计算机系统漏洞恶意套取奖励的持卡人,浦发信用卡中心保留取消其继续参加活动的权利。
14.获得沃之稻响水大米季卡/年卡奖励的持卡人,凭领奖时获得季卡/年卡卡号和密码,拨打供应商电话即可协商具体邮购事宜情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仅提供实物奖品优惠名额,非产品服务提供方,关于沃之稻响水大米季卡和年卡的相关资讯及后续服务由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信用卡中心不负责有关服务事宜。任何有关之责任,将由有关参与商户负责。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全国客服电话:4006038686,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18:00。
15.为确保活动公平和公正,持卡人应妥善保管相关消费凭证(包括发票等),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需要时予以出示。对于存在疑似虚假交易、欺诈等情形的持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16.出现所持信用卡过期、被停用、管制、持卡人自行注销信用卡、对所欠信用卡和浦发银行债务不偿还、违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或本活动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该持卡人参加本活动的资格。
17.本活动仍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积分活动规则》的约束。
18.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对于本次活动所涉及的全部产品或服务不承担责任,相应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9.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公告及页面提示为准。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20-8788。
浦发银行信用卡资讯
- 热门银行信用卡申请
- 热门银行信用卡中心
- 交通银行信用卡申请
- 工商银行信用卡申请
- 光大银行信用卡申请
- 兴业银行信用卡申请
- 广发银行信用卡申请
- 浦发银行信用卡申请
- 平安银行信用卡申请
- 招商银行信用卡申请
- 民生银行信用卡申请
- 华夏银行信用卡申请
- 中国银行信用卡申请
- 上海银行信用卡申请
- 浙商银行信用卡申请
- 花旗银行信用卡申请
- 中信银行信用卡申请
- 建设银行信用卡申请
- 邮政银行信用卡申请
- 农业银行信用卡申请
- 北京银行信用卡申请
- 包商银行信用卡申请
- 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
- 工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 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
- 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
- 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 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
- 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
- 上海银行信用卡中心
- 浙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 花旗银行信用卡中心
- 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
- 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
- 邮政银行信用卡中心
- 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
- 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
- 包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