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赠礼活动
首次成功申请浦发梦信用卡(定制版)主卡(仅限通过递交纸质材料和Pad申请,不包括网络、微信及电话申请)的上海地区持卡人,核卡后60元(含)刷卡消费2笔且刷卡消费金额满50元(含)以上,同时在此期间首次关注并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和“浦发银行信用卡上海”官方微信,即刻获得50元刷卡金
活动代码:1610SH
开卡分期活动
首次成功申请浦发梦信用卡(定制版)主卡(仅限通过递交纸质材料,不包括Pad申请、网络、微信及电话申请)的上海地区持卡人,即可选择四款分期商品中的任意一款,参加开卡分期活动
活动代码:1611SH
活动细则:
1. 本活动有效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活动期间,在上海地区首次成功递交申请表并经核准开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发行的浦发梦信用卡(定制版)(包括浦发VISA白金梦卡、浦发VISA金梦卡、浦发美国运通白金梦卡、浦发美国运通金梦卡、浦发银联白金梦卡、浦发银联金梦卡、浦发万事达白金梦卡、浦发万事达金梦卡,以下合称为“活动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可参加本活动,附属卡持卡人不参加本活动。通过电话销售渠道、网络渠道、微信渠道申办浦发银行信用卡的持卡人不参加本活动,仅限上海地区线下渠道申请的持卡人参加。
2. 在2016年3月31日前已持有浦发信用卡,或者在2016年3月31日前已申请浦发信用卡并在本活动期间获得核批的申请人不可参加本活动;在申请前12个月内注销任何浦发信用卡的客户不可参加本活动。若满足活动条件的申请人在活动期间同时申请了两种以上的活动信用卡,客户将根据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活动期间审批出的第一张卡片并依据本活动规则参加活动,其他地区卡片不参加本活动。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员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员工不得参加本次活动。逾期缴款、冻结和销卡等非正常状态账户亦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4. 刷卡赠礼活动与开卡分期活动所对应不同的活动代码,客户申请浦发银行信用卡时须在申请表上填写并确认所选择参与的活动所对应的活动代码(刷卡赠礼活动对应的活动代码为1610SH;开卡分期活动对应的活动代码为1611SH及小米(MI)小米智能手环对应的分期编码为E01051、北欧欧慕nathome大容量简约触控加湿器 NJS902对应的分期编码为E01052、韩国现代办公室迷你版超声波加湿器 HYJH-6101对应分期编码为E01053、膳魔师 DF-0450 保温杯对应分期编码为:E01054)。申请表递交后,则不能修改活动代码和分期编码。
5. 选择参加刷卡赠礼活动的持卡人于核卡后60天(含)内,任意刷卡消费2笔且单笔刷卡消费金额满50元(含)以上,同时在此期间首次关注并绑定“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和“浦发银行信用卡上海”官方微信,即可获得50元刷卡金。
6.选择参加开卡分期活动的持卡人可在四款分期产品中任选一款(4选1)。浦发银行将在持卡人首期账单中计入开卡分期活动首期分期款项。分期商品将由本活动商品销售商为参与本活动的持卡人进行配送。如遇持卡人退换商品则相应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商品以实物为准,图片仅供参考。开卡分期活动商品数量有限,先订先得,购完即止。在持卡人成功申请本活动项下分期业务时,即表明持卡人已经同意遵守该业务相关条款与条件,持卡人所购开卡分期商品价格将全额占用持卡人的信用额度,刷卡赠礼活动和开卡分期活动不能同时参加。
7. 参与活动的消费包括:一般签账消费、预借现金、分期付款当期应付金额(非分期交易总金额);不包括“万用金”分期还款金额、溢缴款取现、取现手续费、利息及所有其他费用,附属卡消费归入主卡账户计算。参加活动的合格消费以交易日为准计入本次活动统计,附属卡交易一并计入主卡的交易统计,外币交易以交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入本次活动。
8. 符合活动条件并达标的持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于60天内返还刷卡金至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信用卡账户中,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但可用于抵扣持卡人今后符合要求的交易金额。请注意刷卡金的使用期限为持卡人自收到刷卡金之日起60天内,务必在期限届满前使用,过期作废。每位持卡人限获得1次活动礼品。获得本活动礼品的持卡人不得在12个月内注销参与本活动的浦发信用卡。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不负责有关产品/商品事宜,任何有关产品/商品之责任,将由有关供应商负责。
10. 所有优惠不得与本次活动以外的其他优惠同时享受。
11.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有权调整或变换活动产品。
12.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免息分期分期项目条款与条件》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13.关于年费政策、活动细则及详细优惠信息可致电800-720-7888或400-820-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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