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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信用卡“合伙人”二季客户推荐奖励活动条款与细则
一、活动时间: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参与范围:活动期间成功注册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含已在浦发信用卡“合伙人”一季活动开展时已成功注册的浦发信用卡“合伙人”。
注册时未持有本行信用卡的,须在活动结束前提交申请并在奖励下发前成功获批。
三、活动内容:推荐人在活动期间登录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活动网页、官方微信专题页面完成手机号注册,获得推荐人专属推广链接或二维码即取得推荐资格。成功推荐新客户办卡即可获得相应奖励。
已注册成为浦发信用卡“合伙人”的,其专属推广链接及二维码可继续使用,推荐资格继续有效。
成功推荐奖:推荐人每成功推荐1名新户办理浦发信用卡主卡,通过审核即可获人民币20元刷卡金返还奖励。
轻松加倍奖:每成功推荐10名新客户,直接获取刷卡金200元,可与成功推荐奖叠加享受。
梦想星钻奖:上一评定周期等级为银钻及以上的“合伙人”,每成功推荐10名新客户,还将同时获取2颗梦想家俱乐部的梦想卡星,享受各类钻石权益。
收益共享奖:推荐人可专享其被推荐人核卡6个月内通过自助渠道成功申请 “随借金”交易本金的万分之五返刷卡金奖励。计入返奖的“随借金”交易限每名被推荐人每月前10笔。
优秀“合伙人”年终奖:优秀“合伙人”可于2016年2月获发“年终奖”,奖励为4,888元刷卡金,获取条件为累计成功推荐满300户。每位推荐人限获取一次。我行于2016年2月发布公告名单后,推荐人需下载并登录浦发信用卡手机客户端“浦大喜奔”注册活动后,方可领取刷卡金,总名额不设限制。
被推荐人专属动卡奖励:通过推荐人专属链接或推荐人专属二维码成功申请浦发信用卡的被推荐人(仅限新客户),核卡后30天内激活信用卡并成功发生一笔满50元的消费,即享20元刷卡金返还。 推荐好友办理浦发美国运通白金信用卡,每成功推荐1名浦发美国运通白金信用卡新户(成功核卡),即可获得人民币200元刷卡金(即在原20元刷卡金基础上增加180元)。成功推荐2名新户(成功核卡),即可获得400元,依此类推。其他奖励同现有浦发信用卡“合伙人”。
四、其他条款:
1、本次活动“推荐人”定义为活动期间成功注册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含已在浦发信用卡“合伙人”前期活动开展时已成功注册的浦发信用卡“合伙人”。注册时未持有本行信用卡的,须在活动结束前完成申请。如推荐人本人名下的浦发信用卡出现逾期、冻结或销户等非正常状态,则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2、本次活动“被推荐人”定义为活动期间直接经由推荐人推荐办卡的新客户,被推荐人仅限通过以下四种渠道申请我行信用卡参加活动:
(1)通过访问推荐人发出的专属链接或扫描推荐人的专属二维码,进入指定页面填写资料完成申请;
(2)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微信公众号的“我要办卡”功能直接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推荐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
(3)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网站 “在线申请”功能直接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推荐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
(4)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WAP网站 “立即申请”功能直接填写资料完成申请,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推荐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
3、本次活动的“被推荐人”亦特指受推荐人直接推荐的被推荐人,即每一位被推荐人只对应一位推荐人,以该被推荐人申请浦发信用卡时填写的推荐人手机号码为准。
4、被推荐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计为新客户,不计入推荐人有效推荐数量,不计发推荐人奖励,也不享受被推荐人专属动卡奖励:
(1)被推荐人在2015年7月1日前已持有浦发信用卡或半年内曾注销浦发信用卡的;
(2)被推荐人名下浦发信用卡出现逾期、冻结或销户等非正常状态的;
(3)推荐人与被推荐人身份信息或手机号码相同的;
(4)被推荐人利用浦发信用卡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活动的;
(5)被推荐人在2015年12月31日后提交信用卡申请的;
(6)被推荐人批核时的卡片额度不满一千元的;
(7)被推荐人申请或获批的信用卡产品为浦发青春信用卡(校园版)。
5、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由相同或不同推荐人推荐,申请了两张或以上浦发信用卡的,以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成功通过审核的第一张信用卡及其所对应的推荐人信息为准,其他信用卡不参加本活动。
6、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除推荐办卡渠道外通过其他任何渠道自行申请浦发信用卡,则以被推荐人在活动期间成功通过审核的第一张信用卡为准,如被推荐人自行申请的信用卡先获得批核,则无法参加本活动。
7、已注册浦发信用卡“合伙人”一季(以下简称“一季”)的客户,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已获取的二维码继续参加本季活动。
8、一季活动的界定方式为:2015年6月30日(含)前提交的信用卡申请进入审核阶段,核准后按一季标准计入一季奖励。2015年7月1日及之后的信用卡申请,按二季标准计入二季奖励。
9、“成功推荐奖”、“轻松加倍奖”和“收益共享奖”的刷卡金将于推荐人满足本活动要求后的次月中旬发放至推荐人信用卡账户中 ,因刷卡金返还时间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如该账户仍有未结清的欠款,建议先行还款。刷卡金返还后,持卡人仍需对未抵扣的金额进行还款。如被推荐人取消已成功申请的“随借金”,或“随借金”发生退货、退款交易的,推荐人已获得的此部分“收益共享奖”金额将予以扣回。
10、“被推荐人专属动卡奖励”兑现条件为被推荐人本人于核卡后30天内发生一笔满50元的消费。如未能按时满足消费条件,或办卡时通过推荐人专属链接及推荐人专属二维码以外的其他入口申请的,不满足奖励兑现条件,不予兑付。
11、本次活动返还的各类刷卡金有效期统一为2016年6月30日,超过有效期限未使用的部分自动作废。因出现账户状态异常导致刷卡金无法入账或无法抵扣使用的,不予补发。
12、刷卡金返还账户默认为推荐人于“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信绑定的默认卡,没有绑定微信或关联信用卡的,由我行代为选择。每个返还周期返还时仍未持有浦发信用卡的,自动累计至下个周期。推荐人至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仍未持有浦发信用卡或虽持有浦发信用卡但未登录活动页面进行注册的,视为放弃相关权益。
13、推荐人本人在活动期间通过指定页面专属通道申请我行信用卡,如不符合对应卡种的发卡条件,为使申请人可顺利获取推荐奖励,我行可能为您核发其他低额度卡片。如有异议,须在申请表提交前正确勾选。如最终未能成功发卡,将影响推荐人获取奖励。通过专属通道申请的我行信用卡包含低额度信用卡。
14、推荐人注册成为浦发信用卡“合伙人”时,需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如尚未持有浦发信用卡,需确保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和后续申请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一致。同一手机号只能注册一个浦发信用卡“合伙人”资格,若发生因不同客户在我行预留了相同手机号码而导致无法确定奖励兑换或刷卡金返还账户的,我行将暂不予兑换奖励/返还刷卡金,并在活动持续期间或结束后以发送短信或其他方式通知推荐人,无论是否接获该等通知,推荐人均应及时与我行客服中心联系,确认奖励资格后方可获得奖励兑换/刷卡金返还。但因错误填写注册手机号或注册手机号与我行预留手机号码不一致导致奖励无法兑现或刷卡金返还的,我行不承担相关损失,亦不再补发。
15、刷卡金不得兑现、转让,不影响卡片的信用额度、可用额度、账户余额等,且仅用于抵扣交易本金(仅用于消费抵扣,不含取现和分期交易),不得用于抵扣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续费或滞纳金等)和已到期应还款额。如持卡人的同一浦发信用卡账户下有多项刷卡金,该多项刷卡金可累计用于同一项交易的交易本金抵扣。
16、“梦想星钻奖” 的2颗梦想家俱乐部的梦想卡星将于每月中旬返入客户账户中。客户所享钻石权益的服务条款及细则请访问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集星升钻平台(http://www.spdbccc.com.cn/zh/news/1/722/index.html)了解,并以届时公告为准。
17、浦发银行各分行信用卡部营销推广员工不参加本活动。
18、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等文件约束。
19、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20、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公告及页面提示为准。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20-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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