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间,通过丝芙兰全国门店(上海地区除外)专属二维码,申请浦发银行银联标准信用卡并核卡通过的新客户,于核卡后60天(含)内,任意刷卡消费一笔,即可获得100元丝芙兰门店专属刷卡金。
活动细则:
1. 活动有效期自2015年9月16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通过丝芙兰门店专属二维码、申请浦发银行银联标准信用卡并核卡通过方能参加。仅限主卡人参加,附属卡持卡人不参加本活动。
2. 2015年9月16日前已持有浦发信用卡,或者在2015年9月16日前已申请浦发信用卡并在本活动期间审核通过的持卡人不参加本活动;在申请前12个月内注销任何浦发信用卡的客户不参加本活动;若满足活动条件的申请人在活动期间,同时申请了两张以上的信用卡,将以浦发信用卡中心在活动期间审核出的第一张卡片为准并参与相对应的活动。丝芙兰上海地区门店专属活动,仅限上海地区客户参加。
3. 对于符合活动条件并达标的新客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于60天内返还刷卡金至持卡人参与本活动的信用卡账户中,刷卡金不能直接用于刷卡消费,仅可用于抵扣持卡人今后在丝芙兰指定门店的刷卡消费。本次活动获赠的刷卡金有效期统一为2016年6月30日,超过有效期限未使用的部分自动作废。
4. 参与本活动的丝芙兰门店如有搬迁、关闭等变更情况,以门店实际情况为准,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不再另行通知持卡人,新增丝芙兰门店不参加本活动。
5. 浦发银行各分行信用卡部营销推广员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员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员工、不参加本活动。逾期账户、冻结账户和销户账户等非正常状态账户的持卡人亦不参与本次活动。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不负责有关礼品/商品事宜,任何有关礼品/商品之责任,将由有关供应商负责。
7. 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及相关领用合约等文件约束。
8. 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和丝芙兰保留变更、调整、终止本活动之权利并于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
9. 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公告及页面提示为准。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20-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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