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活动期间,新客户通过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手机网站、官方微信平台或浦发信用卡“合伙人”的二维码或专属链接成功申请浦发信用卡,并在核卡后30天激活卡片,即可获赠三个月“取现免”权益包,免收每月前十笔取现手续费,详见网站活动细则或咨询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
活动细则:
1、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2、本活动适用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手机网站、官方微信平台、扫描浦发信用卡“合伙人”的推荐二维码(或专属链接)在线申请成功的新客户。
3、活动期间,新客户需通过以下四种方式之一在线填写申请资料并成功申请浦发信用卡,在核卡后30天内激活卡片后,即可获赠权益包(不包含下载申请表申请方式):
1)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在线申请功能;
2)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微信公众号-我要办卡功能;
3)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手机网站-在线申请功能;
4)扫描浦发信用卡“合伙人”的推荐二维码(或专属链接)申请。
4、满足活动条件的新客户在活动期间同时申请了两张(含)以上的浦发信用卡的,将以在活动期间审批出的第一张卡片并依据本活动规则参加本活动,其他卡片不参加活动。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参加本活动:
1)在2015年4月15日前已持有浦发信用卡,或者在2015年4月15日前已申请浦发信用卡并在本活动期间获得核批的被推荐人不可参加本活动;
2)在申请前12个月内注销任何浦发信用卡的被推荐人不可参加本活动(通过扫描浦发信用卡“合伙人”的推荐二维码或专属链接申请的新客户需同时满足此条款要求);
3)未按照活动要求通过专用渠道申请浦发信用卡的被推荐人不可参加本活动;
4)逾期缴款、冻结和销卡等非正常状态账户亦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6、通过浦发信用卡“合伙人”的推荐二维码(或专属链接)申请浦发信用卡的客户需同时满足参与浦发信用卡“合伙人”活动的要求。
7、客户需在核卡后的30天内激活卡片,逾期激活或者未激活客户视作放弃权益。
8、赠送权益将于卡片激活的次月1日起生效,持续3个月,我行不再扣除该项权益订购费用。如客户在赠送权益生效前已自行通过网站、微信、客服等渠道付费订购了相同权益,则已收取费用不予退还。
9、客户所享权益包的收费标准、服务条款及细则如遇调整,请访问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网权益平台。(http://quanyi.spdbccc.com.cn/qymall/)了解,并以届时公告为准。
10、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调整、变更、终止本活动的权利。本次活动规则如有调整,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网站公告及页面提示为准。活动相关问题请咨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在线客服或致电客服热线:400-820-8788。
11、本活动及其未尽事宜,仍同时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章程》、相关领用合约及其他相关文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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